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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榆林神木:城区环卫车辆被指悬挂自制“车牌”市民质疑合法性】PS:只需州官放

【陕西榆林神木:城区环卫车辆被指悬挂自制“车牌”市民质疑合法性】PS:只需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看来是需要出重拳了。

车前保险杠上挂着的自制车牌上写着“神环·GT004”的字样

 7月24日,榆林市神木市有居民反映,当地有环卫车挂自制车牌上路作业,神木市环卫所所涉的多台环卫作业车辆,长期未悬挂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正式机动车号牌,仅以自制内部编号为标识,长期在城区道路往返作业。

     街头多辆环卫车挂自制牌  市民质疑违反交安法

  神木一居民反映,经常见到当地的环卫车在路上作业,但是这些车都没有悬挂正规的机动车牌,而是挂着一种自制的车牌,这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正在城区作业车辆

7月24日下午,博主根据反映到神木城区进行走访。在子开发公司西段(神木市自然资源局向西新修的路上),一辆小型垃圾清运车正沿路由南向北作业,但一辆小型垃圾清运车没有按照规定挂机动车牌,车前保险杠上挂着的自制车牌上写着“神环·GT004”的字样。

      市民说:环卫的作业车辆并非特殊豁免车辆。即便是消防、救护等车辆,也要悬挂正规车牌才能上路行驶,他们上路只挂自制内部编号这样难道合规吗?”  相关链接      从执行层面看,环卫部门作为车辆管理者,明知车辆无牌却仍安排上路,这是对公共交通规则的漠视。这种“自编车牌”的掩耳盗铃之举,本质上是把特权凌驾于法律之上。     法律视角看,任何车辆上路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无牌上路是对公众生命安全的极度不负责。当“工作需要”成为违规的挡箭牌,法治的威严便荡然无存。

  城市管理不能靠“默许”来维持,更不能让特权车辆成为交通安全的隐患。解决问题的核心,在于打破部门间的推诿,落实车辆登记与合规化管理,让法律底线回归应有的高度。

    神木市环卫所‘自制’车牌合法吗?请各部门认真查处,把安全隐患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