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居民小区里,不拴绳的大型犬突然冲向蹒跚学步的孩童,家长惊出一身冷汗与犬主爆发激烈争吵;深夜的居民楼内,持续不断的犬吠声穿透墙体,让加班归来的年轻人、久病卧床的老人彻夜难眠;单元楼门口、小区步道上,随处可见的犬只粪便,让出门散步的居民步步惊心……这样的场景,几乎每天都在全国大大小小的城市里上演。
城市居民区养犬乱象,早已不是简单的“邻里小事”,而是成为基层治理的头号顽疾之一,是触发邻里冲突、激化群体对立、甚至引发恶性伤人刑事案件的重要导火索。从多地频发的烈性犬伤人致死事件,到日常频发的遛狗不拴绳、粪便不清理、犬吠扰民、无证养犬、违规饲养禁养烈性犬等问题,年年整治、年年反弹,运动式治理过后,一切照旧。
很多人将这一顽疾的根源,简单归咎于“养犬人素质低下”,或是陷入“爱狗人士”与“厌狗人士”的二元对立骂战之中。但这恰恰遮蔽了问题的核心本质:城市养犬乱象久治不愈,从来不是“该不该养狗”的价值之争,而是“规则是否落地、权责是否对等、治理是否闭环”的制度之困;从来不是市民个体的道德问题,而是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基层末梢的缺位与失能。唯有跳出非黑即白的群体对立,穿透乱象表象直击制度内核,才能找到彻底破解这一顽疾的根本路径。
一、久治不愈的养犬乱象,根源在治理体系的四大核心缺位
梳理全国各城市出台的养犬管理条例,几乎无一例外都对禁养犬名录、养犬登记办证、强制免疫、遛狗拴绳、粪便清理、扰民处置等作出了明确规定,部分城市甚至出台了多达十余次的专项整治行动。但纸面规则始终没能转化为现实约束,核心在于四大根本性缺位,让养犬管理从源头到末端全程“悬空”。
(一)源头管控的全面失守,让规则从一开始就沦为一纸空文
所有养犬乱象的起点,从来都不是居民小区,而是犬只繁育、交易、流通的全链条监管空白。当前绝大多数城市的养犬管理,都把重心放在了“居民养犬之后”的末端环节,却彻底忽视了“犬只流入城市之前”的源头管控,形成了“上游放水、下游堵漏”的荒唐局面。
一方面,禁养烈性犬的管控从繁育端就彻底失效。我国绝大多数城市都明确规定了居民区禁养的烈性犬、大型犬名录,但对于烈性犬的繁育、销售、流通,却几乎没有任何刚性约束。无资质的犬只繁育场遍地开花,线上电商平台、线下宠物店、花鸟市场,都能轻易买到禁养名录内的烈性犬,无需登记、无需资质,甚至可以通过快递、物流跨省运输,全程无监管。很多烈性犬流入居民区时,就已经违反了规则,但监管环节却全程“失明”,等到犬只伤人时才事后追责,早已为时已晚。
另一方面,养犬登记制度的设计缺陷,导致办证率长期低迷。当前多数城市的养犬登记,本质上是“只收费、不服务、无约束”:养犬人需要缴纳数百到上千元不等的管理服务费,需要跑多个部门办理手续,但办证之后,除了拿到一张纸质狗证,没有任何配套服务——没有专属的遛狗空间、没有免费的疫苗接种、没有规范的养犬指导,甚至连违规养犬的查处,都和是否办证没有关联。权责的严重不对等,让养犬人普遍形成了“办证就是白交钱,不办也没人管”的认知,主动办证的意愿极低。数据显示,即便是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养犬登记办证率也普遍不足30%,多数二三线城市甚至不足10%。绝大多数犬只处于“黑户”状态,犬只与主人的身份无法绑定,后续的违规查处、责任追溯,自然也就无从谈起。
(二)执法环节的权责模糊与运动式治理,让规则失去了刚性约束力
纸面规则能否落地,核心在于执法环节的刚性与常态化。而当前养犬管理的最大痛点,恰恰是执法主体模糊、执法频次不足、违法成本过低,形成了“人人都管、人人都不管”的治理真空,以及“出事就整治、风头过就反弹”的恶性循环。
首先是执法主体的推诿扯皮,让监管责任彻底悬空。当前绝大多数城市的养犬管理条例,都把监管责任拆分给了公安、城管、农业农村、社区、物业等多个主体:公安部门负责管犬只伤人、禁养犬饲养,城管部门负责管遛狗不拴绳、粪便不清理等市容问题,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管疫苗免疫,社区和物业只有劝阻权、没有执法权。这种“九龙治水”的权责划分,看似分工明确,实则处处都是监管空白。遛狗不拴绳的行为,市民举报到城管,城管说不在巡逻时段管不了;举报到公安,公安说没伤人不归自己管;找到物业,物业说只能口头劝阻,对方不听也毫无办法。最终的结果,就是绝大多数违规养犬行为,处于“无人查处、无人约束”的状态,纸面规则沦为了“稻草人”。
其次是运动式治理的路径依赖,让监管失去了常态化震慑。回顾各地的养犬管理整治,几乎都是“事件驱动型”:发生了恶性犬只伤人事件,引发全网舆论关注,就开展为期一到三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查处一批违规养犬行为;等到舆论热度褪去,专项行动结束,一切又回到原点。这种运动式治理,本质上是一种“被动应付”,而非“主动治理”。它不仅无法形成长期的刚性约束,反而会让养犬人形成“整治期收敛一下,平时随便养”的侥幸心理,让违规养犬行为变得更具隐蔽性,反而加剧了治理难度。
更核心的问题,是违法成本与违法后果的严重不匹配,让规则失去了震慑力。当前各地对于违规养犬行为的处罚,普遍存在“过罚不当”的问题:遛狗不拴绳、不清理粪便,普遍罚款50元到200元,甚至很多时候只是口头警告;无证养犬、违规饲养禁养犬,多数也只是限期整改、小额罚款,极少直接没收犬只;即便是犬只伤人,绝大多数时候也只是民事赔偿,极少追究刑事责任。相比于违规养犬带来的“便利”,这种不痛不痒的处罚,根本无法形成任何震慑。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合规养犬的成本却极高:需要花钱办证、定期打疫苗、出门必须拴绳带袋、时刻约束犬只行为,最终形成了“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逆向激励,越来越多的养犬人选择放弃合规、拥抱违规。
(三)公共服务与空间供给的严重缺位,让矛盾失去了缓冲空间
城市治理的核心逻辑,从来都是“疏堵结合”。但当前绝大多数城市的养犬管理,都陷入了“只堵不疏”的误区:只给养犬人设下条条框框的禁令,却没有为合规养犬行为提供对应的公共空间与配套服务,最终导致养犬人的合理需求与普通居民的安宁需求,在狭小的居民区空间里正面碰撞,矛盾不断激化。
一方面,城市养犬配套空间的供给严重不足。当前我国绝大多数城市,都没有系统规划犬只活动的公共空间:城市公园、街头绿地、滨河步道,绝大多数都明确禁止犬只进入;新建居民小区,几乎没有规划专门的遛狗区域;老旧小区改造,也极少把宠物活动空间、宠物公厕纳入改造范围。养犬人最基本的遛狗需求,没有任何合规的公共空间可以满足,只能在小区的步道、绿地、单元楼门口遛狗,不可避免地会与小区内的老人、孩子、不养犬的居民产生空间冲突。遛狗不拴绳、犬只随地大小便等问题,本质上也是空间供给不足与行为规范缺失叠加的结果。
另一方面,养犬全生命周期的公共服务几乎空白。对于养犬人而言,合规养犬不仅需要遵守规则,更需要对应的专业指导与服务支撑。犬吠扰民,很多时候是因为养犬人缺乏专业的训犬知识,不知道如何纠正犬只的乱叫行为;犬只伤人,很多时候是因为养犬人不了解犬只的习性,没有做好社会化训练;流浪犬泛滥,绝大多数都是因为养犬人随意弃养,而城市没有规范的犬只收容、领养、无害化处理体系。但当前,绝大多数城市都没有建立免费的养犬知识培训体系,没有规范的流浪犬收容领养机制,没有针对弃养行为的刚性约束机制。只给养犬人设禁令,却不教他们如何合规养犬;只在流浪犬伤人后集中捕杀,却不从源头遏制弃养行为,这种“只罚不教、只杀不管”的治理模式,注定只能治标,无法治本。
(四)舆论场的二元对立,消解了治理的社会共识基础
任何一项基层治理举措,想要落地见效,都必须以广泛的社会共识为基础。而当前的城市养犬问题,却在舆论场的不断发酵中,陷入了“爱狗人士”与“厌狗人士”的二元对立之中,彻底消解了“合规养犬”这一核心共识,让治理举措失去了群众基础。
在当下的网络舆论场中,只要谈及养犬问题,必然会陷入两极分化的骂战:一方将犬只视为家人,认为“我的狗不咬人,别人无权干涉”,把所有对违规养犬的约束,都视为对养狗权利的剥夺,甚至为违规饲养烈性犬、遛狗不拴绳等行为辩解;另一方则将所有养犬人都视为“麻烦制造者”,认为“城市里就不该养狗”,甚至出现投毒杀狗等极端行为。这种非黑即白的二元对立,彻底模糊了问题的核心:养犬矛盾的本质,从来不是“养犬”与“不养犬”的对立,而是“违规养犬”与“公共利益”的对立。
这种对立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治理共识的彻底崩塌。合规养犬的养犬人,被违规养犬的人连累,成为了舆论攻击的对象,反而不愿意参与到文明养犬的治理中来;不养犬的居民,把所有养犬人都视为对立面,拒绝任何形式的协商与妥协,甚至对合理的养犬空间供给也持反对态度;基层治理者,在两极对立的舆论中,不敢出台任何有倾向性的举措,要么搞“一刀切”的全面禁养,要么干脆“躺平”不管,最终导致问题不断积累,矛盾不断激化。
二、根治养犬顽疾,必须构建全链条闭环的系统治理体系
想要彻底解决城市居民区养犬乱象,绝不能再走“运动式整治”的老路,绝不能再陷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末端治理误区,更不能被二元对立的舆论裹挟,搞“一刀切”的全面禁养。必须从源头、流通、登记、行为、处置、服务全链条入手,构建“源头可溯、权责可究、执法必严、疏堵结合、共识共建”的闭环治理体系,让规则真正落地,让权责真正对等,让矛盾真正化解。
(一)筑牢源头防线:实现犬只全生命周期的可追溯管控
根治乱象的第一步,就是把住源头关口,彻底改变“上游放水、下游堵漏”的被动局面,从繁育、交易、流通环节入手,实现犬只全生命周期的身份绑定与可追溯管控,让禁养犬根本无法流入城市,让每一只犬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
第一,全面推行犬只繁育销售特许经营制度,从源头堵住禁养犬流通。必须明确,犬只繁育、销售属于特殊经营行业,必须取得农业农村、公安部门联合审批的特许经营资质,严禁任何无资质的个人和机构从事犬只繁育、销售行为。所有具备资质的繁育机构、宠物店,严禁繁育、销售城市禁养名录内的烈性犬、大型犬,一旦发现,直接吊销经营资质,处以高额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非法经营刑事责任。同时,压实电商平台的监管责任,所有线上销售犬只的商家,必须公示特许经营资质,严禁销售禁养犬,平台必须对销售的犬只身份信息进行核验,未尽到监管责任的,与商家承担连带处罚责任,从根源上杜绝禁养犬流入居民区。
第二,全面推行强制芯片登记制度,实现“犬必绑主、主必担责”。彻底取代当前流于形式的纸质狗证,全面推行犬只芯片植入制度:所有在城市内饲养的犬只,必须在出生后3个月内,植入全球唯一识别码的宠物芯片,芯片内必须绑定犬只品种、出生信息、疫苗接种记录,以及养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居住地址等核心信息,实现“一犬一芯片、一芯片一主人”的终身绑定。犬只交易、过户,必须同步办理芯片信息变更,严禁无芯片犬只交易。同时,将芯片登记系统与公安人口信息系统、个人征信系统全面打通,养犬人的所有违规养犬行为、犬只伤人事件,全部记录在芯片系统中,并同步关联到个人征信档案,实现责任的终身可追溯。
第三,简化登记流程,减免登记费用,提升合规养犬的获得感。彻底改变当前“只收费、不服务”的登记模式,全面取消养犬管理服务费,芯片植入、疫苗接种实行免费或成本价收费,让养犬人零成本完成合规登记。同时,推行“一站式”登记服务,在宠物店、宠物医院、社区服务中心设立登记点,实现芯片植入、疫苗接种、登记备案“一站式办理”,甚至提供上门办理服务,彻底解决养犬人“办证难、办证麻烦”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让登记备案的犬只,享受实实在在的配套服务:免费的养犬培训、免费的年度体检、宠物公园的专属使用权、宠物医疗的优惠政策等,让养犬人真正感受到“办证有好处、合规有收益”,从被动登记变为主动合规。
(二)压实执法闭环:明确执法主体,实现常态化刚性监管
规则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根治养犬乱象,核心就是要打破“九龙治水”的权责困境,告别运动式治理,建立“权责统一、执法必严、过罚相当”的常态化执法体系,让违规养犬行为付出远超守法成本的沉重代价,彻底打消养犬人的侥幸心理。
第一,明确单一执法主体,赋予全链条执法权限,彻底杜绝推诿扯皮。必须打破当前多部门分散监管的模式,将城市养犬管理的全部执法权限,统一归口到公安机关,设立专门的养犬管理执法大队,赋予其现场执法、当场处罚、犬只没收、强制措施执行等全链条执法权限。同时,明确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劝阻、举报责任,赋予其违规行为取证权,社区网格员、物业保安发现违规养犬行为,有权当场拍照、录像取证,上传至公安执法系统,执法人员必须在1小时内响应处置,处置结果必须反馈给举报人和社区。对于未履行劝阻、举报责任的物业企业,纳入物业行业信用黑名单,与招投标、资质评级直接挂钩,彻底打通基层监管的“最后一公里”。
第二,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建立阶梯式处罚机制,形成刚性震慑。必须彻底改变当前“过罚不当”的处罚模式,根据违规行为的危害程度,建立阶梯式、累加式的处罚机制,让违规养犬的代价远高于守法成本。对于遛狗不拴绳、不清理犬只粪便的初次违规行为,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给予警告;二次违规,除高额罚款外,没收犬只,养犬人1年内不得饲养犬只;三次及以上违规,终身禁止养犬,并纳入个人征信黑名单。对于无证养犬、违规饲养禁养犬的行为,直接没收犬只,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养犬人5年内不得饲养犬只,纳入征信黑名单。对于犬只扰民、多次被举报的,经核实后处以高额罚款,屡教不改的没收犬只。对于犬只伤人事件,除了要求养犬人全额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全部民事赔偿外,只要存在违规饲养禁养犬、遛狗不拴绳等违规行为,无论是否造成重伤,一律追究养犬人的刑事责任,彻底改变“只有咬死人才追责”的被动局面。
第三,建立常态化执法机制,告别运动式治理,实现全时段监管。必须彻底摒弃“事件驱动型”的专项整治模式,建立常态化、全时段的执法监管机制。执法大队要在早晚遛狗高峰时段,在居民小区、公园、街头绿地等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巡逻执法,现场查处必须限时处置、限时反馈,形成“全民监督、执法必应”的监管氛围。同时,定期向社会公示违规养犬处罚案例,尤其是重大犬只伤人事件的处置结果,形成强大的社会震慑,让养犬人从“不敢违规”到“不想违规”,真正养成合规养犬的习惯。
(三)补齐服务短板:完善公共空间供给,实现疏堵结合
城市的文明,不在于禁止养犬,而在于为不同群体的合理需求,提供平等的空间与服务。根治养犬乱象,必须打破“只堵不疏”的治理误区,完善养犬公共空间与配套服务供给,为合规养犬行为提供合理的出口,从根源上减少养犬人与普通居民的空间冲突与矛盾。
第一,系统规划城市养犬公共空间,实现配套设施全覆盖。将犬只活动空间纳入城市国土空间规划,作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标配。新建居民小区,必须在规划设计阶段,划定专门的宠物活动区域,配套建设宠物公厕、拾便袋发放箱、洗手池等设施,未规划的一律不予审批验收;老旧小区改造,必须将宠物活动空间、配套设施纳入改造清单,由政府出资建设。城市公园、滨河步道、街头绿地,必须划定专门的犬只活动区域,实行分区管理,既保障不养犬居民的休闲空间,也满足养犬人的遛狗需求。同时,在城市郊区规划建设大型宠物公园,配套建设训犬场地、宠物游乐设施,为养犬人提供专业的活动空间,让养犬人有处可去,不再只能在居民小区内与其他居民争抢空间。
第二,建立全链条公共服务体系,从源头减少违规行为。针对养犬人最核心的需求,建立覆盖养犬全生命周期的公共服务体系。一是建立免费的养犬培训体系,由农业农村部门、公安部门联合,在社区定期开展免费的养犬知识、训犬技巧、文明养犬、应急处置培训,邀请专业训犬师上门指导,解决养犬人“不会训犬、不懂合规”的问题,从源头减少犬吠扰民、犬只伤人等问题。二是建立规范的犬只收容、领养、无害化处理体系,由政府出资建设标准化的犬只收容中心,对流浪犬、没收犬只进行统一收容、疫苗接种、绝育处理,规范领养流程,鼓励市民领养代替购买;对于无人领养的犬只,实行人道化处理,严禁随意捕杀、丢弃。同时,建立弃养行为惩戒机制,养犬人随意弃养犬只的,处以高额罚款,5年内不得养犬,纳入征信黑名单,从源头遏制流浪犬泛滥问题。
第三,完善邻里矛盾化解机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萌芽状态。绝大多数养犬邻里矛盾,都是从小问题积累而来的,必须建立基层矛盾前置化解机制,避免小矛盾演变成大冲突。在社区层面,成立由社区居委会、物业、养犬居民代表、不养犬居民代表、律师、民警共同组成的养犬矛盾调解委员会,针对犬吠扰民、粪便清理等邻里纠纷,第一时间介入调解,避免矛盾激化。同时,推行养犬信息公示制度,小区内养犬住户的犬只品种、登记信息、联系方式,在单元楼内进行公示,一旦出现犬只扰民、伤人等问题,邻居可以第一时间联系到养犬人,快速处置问题。鼓励小区成立养犬自律协会,由养犬人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让合规养犬的养犬人,成为文明养犬的主力军,而不是违规行为的“背锅侠”。
(四)凝聚社会共识:打破二元对立,重构文明养犬的核心共识
任何治理体系的落地,都离不开广泛的社会共识。根治养犬乱象,必须打破当前舆论场的二元对立,跳出“爱狗”与“厌狗”的无意义骂战,重新凝聚全社会的核心共识:城市养犬的核心底线,是“尊重他人权利,承担自身责任”,养犬是公民的合法权利,但这一权利的行使,必须以不侵犯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安宁权、环境权为前提。
一方面,要通过舆论引导,彻底厘清问题的核心边界。主流媒体、社区宣传、网络平台,要主动引导舆论,明确区分“合规养犬”与“违规养犬”,把矛头对准违规养犬行为和不负责任的养犬人,而不是所有养犬人,更不是犬只本身。要大力宣传文明养犬的正面案例,曝光违规养犬的反面典型,让全社会形成“违规养犬可耻,合规养犬光荣”的共识,让合规养犬的养犬人,不再被连累、被污名化,主动站出来抵制违规养犬行为;让不养犬的居民,能够理性区分合规与违规,不再搞“一刀切”的全面否定,为养犬治理营造理性的舆论氛围。
另一方面,要通过公众参与,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养犬管理不是政府单方面的事,而是涉及到每一位居民的公共事务,必须让所有利益相关方都参与到治理中来。在制定养犬管理条例、划定禁养犬名录、规划宠物活动空间时,必须通过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养犬居民、不养犬居民、专家学者、社区、物业的意见,让政策制定更贴合实际,更能获得群众的认同。在社区层面,通过居民议事会,共同制定小区养犬管理公约,由全体居民共同遵守、共同监督,让养犬管理从“政府的事”,变成“全体居民自己的事”,真正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三、养犬顽疾的治理,本质是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必修课
站在城市治理现代化的高度来看,城市居民区养犬问题,从来都不是一件小事。它考验的,是城市治理者的精细化治理能力,是基层治理体系的末梢执行力,更是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与包容度。
一座真正文明的城市,从来都不是非黑即白的“一刀切”,而是能够包容不同群体的合理需求,能够通过完善的制度设计,平衡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让每一位市民都能在城市里有尊严、有安全感地生活。它既要保障不养犬居民的生命健康权、居住安宁权,让老人孩子能够安心地在小区里散步、玩耍,不用时刻担心被不拴绳的犬只惊吓、伤害;也要尊重养犬居民的合法权利,为他们的合规养犬行为,提供合理的空间与服务,让他们不用再偷偷摸摸遛狗,不用再为少数人的违规行为背锅。
而这一切的核心,从来都不是“禁养”,而是“明责”;从来都不是“末端惩戒”,而是“全链条治理”;从来都不是“运动式整治”,而是“常态化制度建设”。唯有跳出“出事就整治、风头过就反弹”的恶性循环,从源头管控、执法闭环、服务配套、共识凝聚四个维度,构建起全链条、全周期的闭环治理体系,才能真正让纸面规则落地生根,才能彻底根治城市养犬这一基层治理顽疾。
说到底,城市治理的核心,永远是“以人为本”。养犬问题的本质,从来都不是狗的问题,而是人的问题,是规则的问题,是治理的问题。当每一位养犬人都能扛起自己的责任,当每一项规则都能得到刚性的执行,当城市能够为不同群体的合理需求提供足够的空间与服务,我们才能真正告别养犬乱象,才能真正建成一座既有温度、又有秩序,既有包容度、又有安全感的现代化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