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诈骗案
老刑警的忠告:社交7不帮,保命避坑。1.不帮“借手机”深夜街头
老刑警的忠告:社交7不帮,保命避坑。1.不帮“借手机”深夜街头,有人急说“手机没电,借你打个电话”。你一递过去,他转身就跑;或趁你解锁时,记下你密码,偷走手机、转走钱。真要帮忙,你帮他拨号开免提,别让手机离手。2.不帮“拉架劝和”路边两人推搡扭打,旁人叫你“一起拉开他们”。你冲上去,可能被误伤,更可能他们是做局——你一插手,立刻变成“打人者”,同伙出来作证索赔。报警才是正路。这位从业三十余年的老刑警,常年驻守城区各个片区,经手的街头纠纷、诈骗案件数不胜数。他接触过大量受害群众,绝大多数人最初都只是想着顺手帮个忙,没料到小小的善意举动,最后演变成破财、惹官司甚至人身受威胁的糟心事。他总结这七条提醒,从来不是劝大家变得冷漠自私,只是想让普通人分清善意求助和刻意设局,在与人相处的过程里守住安全底线。街头人流密集的场所,第三种需要警惕的帮忙,是替陌生人看管随身物品。车站、商圈、菜市场这类地方,经常有人急匆匆跑过来,说自己要临时去洗手间、办理业务,想把背包、手提袋暂时放在你这里照看。不少人碍于情面会点头答应,后续麻烦会接踵而至。曾经有市民在公交站台帮人看包,对方离开没多久,就有几名男子上前,声称包里的名贵首饰、现金不见了,一口咬定是看管的人私自拿走,强行索要赔偿。还有不法分子会将违禁物品放进托管的包裹里,一旦巡查人员发现,最先被盘问追责的就是帮忙看管的人。遇到这类请求,直接委婉拒绝就可以,不必觉得难为情。独自出行时,还要避开第四种陷阱,不要给陌生路人带路前往偏僻地段。城区小巷、城郊小路、老旧无人的居民区,都是风险高发区域。有些不法分子会装作外来人员,谎称导航失灵、找不到目的地,专挑独行的路人请求带路。心软答应跟着走,走到视线受阻、行人稀少的区域,对方的同伙就会突然出现,实施抢夺或者人身胁迫。真正不认识路的人,完全可以求助路面执勤人员、商铺店员,正常情况下不会执意让普通路人引路。遇到这类请求,指明大致方向即可,绝对不要陪同前往。日常里还有人会遇到代收物品的请求,这也是第五条坚决不能帮的事。网购普及之后,不少人会被陌生人拦下,对方借口快递网点下班、临时有事,希望你帮忙签收陌生包裹、纸箱。这些来路不明的物件,内部有可能是违规物品、被盗赃物。一旦签收,相关责任会直接牵连到签收人。哪怕对方说得再诚恳,也不要触碰不属于自己的物品,更不要随意签字确认。亲友之间偶尔会有资金周转的难处,可第六条禁忌,是绝对不要为外人做借贷担保、随意签字。很多人抹不开面子,觉得只是签个字走个流程,算不上多大的事。民间借贷里,担保人需要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一旦借钱的人无力偿还、刻意失联,所有债务都会落到担保人身上。老刑警见过不少原本生活安稳的普通人,因为一次好心担保,最后房子、存款被用来抵债,家庭生活彻底被打乱。哪怕关系再好,涉及金钱担保的签字行为,都要果断拒绝。最后一条,不要帮陌生人搬运来历不明的重物。夜市、路口、停车场附近,偶尔有人说人手不够,想请路人搭把手搬箱子、麻袋、大件货物。这些密封严实、无法看清内部的重物,大概率存在问题。很多流窜作案的盗窃团伙,会利用路人帮忙转移赃物,不知情的人伸手相助,事后会被警方列为涉案人员,耗费大量时间配合调查,百口莫辩。体力上的举手之劳,换来的却是无尽的麻烦,得不偿失。生活里我们一直被教导要心怀善意、乐于助人,这份本心值得坚守。但当下很多不法分子,精准拿捏普通人热心、不好意思拒绝的心理,把善意当成行骗的突破口。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会选择正规渠道求助,不会刻意制造场景设下圈套。分清场景、守住边界,才是保护自己,也是让善意用在真正需要的地方。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女子被判刑两年后怀孕申请监外执行#【女子2024年因诈骗获刑十年,现以怀孕为由
#女子被判刑两年后怀孕申请监外执行#【女子2024年因诈骗获刑十年,现以怀孕为由申请监外执行】#律师解读女子判刑两年后怀孕争议#近日,互联网上流传的一份立案公示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公示内容显示,2024年2月,罪犯张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如今,张某以其怀孕为由向法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法院刑庭审查后立案受理,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表示如对公示有异议,可向该院反映。这份公示的落款是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盖有法院的公章并留有联系方式。这份公示在社交平台传播,引发网民广泛关注,大家最大的困惑是张某2024年2月份即被判刑,按理说目前正在监狱服刑,究竟是如何怀孕的?5月21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一名工作人员告诉大皖新闻记者,上述公示所留联系方式是该院刑庭毕姓法官的,“这个案件还是要联系毕法官,因为她是最直接的案件负责人,她肯定是知道案件具体情况的。”为此,记者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尝试与毕法官取得联系,但始终未获回应。据红星新闻的消息,公示中的电话联系人表示,“判决生效的时候,张某是处于法定的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当时做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后来是因为她怀孕了,所以又申请了一次。”针对此事,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法院刑庭审查后立案受理,是指张某以怀孕为由向法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后,法院经初步审查,认为申请材料形式完备,于是正式予以立案,启动审查程序。法院是否批准暂予监外执行,采取的是书面审查方式,并不需要开庭审理。如果法院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张某提供的怀孕证明材料存在伪造嫌疑,公安机关可能会对伪造虚假怀孕材料的行为另行刑事立案侦查。付建表示,公示中的2024年2月7日是一审宣判日期,并非判决生效日期。在刑事诉讼程序中,一审判决作出后有10日的上诉期(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算),若被告人提起上诉,则判决尚未生效,必须等待二审终审裁定后判决方才生效。张某是否提起上诉、二审是否已审结,目前尚不清楚。只有当判决正式生效后,才涉及是否收监执行的问题。“从判决生效到实际交付执行的这段时间,张某很可能处于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上诉期等未被实际羁押的状态,存在怀孕窗口期,但刻意怀孕属于规避刑罚,司法机关会从严审查,甚至影响后续减刑。”“在监狱内怀孕的可能性极低,如果被查实那要处理一批人。”5月21日,大皖新闻记者联系到一名法院系统的工作人员,他向记者分析称,最大的可能是张某在判刑后由于种种原因并未被收监,之后在收监时被检查出怀孕,“一般同房受孕15天以上基本就能测出来”。有关监外执行的情况,安徽昊华律师事务所律师黄亚峰表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5条及《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只有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才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记者殷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