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应市民建议的哥懂粤语英语#【南都快评:的哥必须得过英语四级?这个拒绝有态度】#市民建议广州的哥要懂粤语英语#日前,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在官网发布《关于广州市出租汽车车容车貌及驾驶员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下称《说明》)。有市民建议,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会听懂粤语和英语,持有英语四级以上证书,考取国家导游资格证。对此,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未予采纳,并详细阐述理由,表示上述建议缺乏相关法律法规支持,且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
的哥必须具备怎样的职业技能,公共议题讨论大可以仁者见仁,外界可以提出更多更高的要求和期待。有市民对的哥这个职业群体提出相关期待,可能也是出于对城市公共服务水平的某种热望。多语种司机,或让的哥一专多能,既会开车又兼导游,可以是出租车市场的特色服务,却不能作为入职门槛,到对所有人都具有约束力的层面,还是要更审慎一些。
广州市交通管理局这份答复之所以引发诸多关注,正是因为其对自身权力边界有着清晰认知。现代社会最基本的权力运行,核心一条就是规范性文件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更不能增加行政机关权力或者减少其法定职责。按此逻辑,在答复未采纳公众意见时明确告知,有的意见建议因缺乏法律依据而无法采纳,也就在情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