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报道看了下。
这案子自2023年6月一审开庭,择期宣判后,已历经九次延期审理。
按理说,在公共场合投放剧毒物质,以投放危险物质罪追究刑责,法理上不困难。
但本案的关键或许在于,被告投放的剧毒物质,为毒鼠用的氟乙酸。
被告完全可以用投放老鼠药毒鼠为由,进行抗辩。
至于宠物狗被毒死,被告可以辩称是狗主人遛狗却不佩戴嘴罩导致,与自己投放毒鼠药的行为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
当然,这案子最后会怎么判,我完全尊重法院的意见。
我只是在设想,被告会如何辩护,以及,法院为什么迟迟不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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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0xxx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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