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三名男子相约去水库夜钓,到达后三人分开找钓点,一男子不慎落水,其他人赶紧过去施救,可惜现场没人会游泳,最后连个水花都没留住。
人没了,家属可不干了。一纸诉状,不仅把同行的哥们告上了法庭,连带头大哥那个压根没下水的老婆,也被一块起诉,张口就是四十多万的赔偿。
这笔账,其实很好算。
死者是个成年人。大半夜跑到荒郊野岭,明知道水库刚涨过水,岸边全是打滑的烂泥,却偏不跟大伙儿待一块。为了多钓两条鱼,非要一个人往偏僻的深水区钻。
这哪是钓鱼,这就是拿命赌。
大伙儿都是旱鸭子。在这种地方脚底一滑,指望别人黑灯瞎火地用鱼竿把你捞上来?根本没戏。自己选的险路,代价只能自己扛。
再看家属这边,这算盘打得让人直摇头。“我不管他是不是主动跑去的,反正人跟你们出门没了,你们就得掏钱。”
这套“谁死谁有理”的逻辑,摆明了就是耍赖。出了事,总想着四处咬人,好把责任和痛苦甩出去。
好在法院看得明白。
自己惹出来的祸,九成六的责任得自己背。同伴因为没嘱咐到位,象征性地赔个两万块。至于那个无辜的妻子,一分钱不用掏。
这判决确实痛快。它把话挑明了:朋友聚会不是你的私人保险箱,你的危险爱好,也没人替你兜底。
成年人的世界里,从来没有“连坐”的规矩。出门在外,心里得有点数。指望别人替自己的冲动掏腰包?迟早连命都得搭进去。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