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3月4日傍晚,武昌解放路“财喜”酒店门口,天刚擦黑,三个戴着面罩的男人拎着五连发猎枪冲了进去,大厅里的人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枪就响了——第一枪打在吴万国的头上,第二枪补在腰上,第三枪又回到头部,吴万国当场死在餐桌旁。
三名枪手转身就跑,整个过程干净利落,前后不到一分钟,留下面目全非的现场和一屋子魂飞魄散的食客。
这起血案的幕后主使名叫沈继忠,1964年3月16日出生,武昌白沙洲本地人,1986年因抢劫、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14年。按照刑期,他本该老老实实蹲到2000年前后,但现实是,1990年他就办了保外就医,大摇大摆走出了监狱大门。
回到白沙洲之后,他开始网罗劳改释放人员、负案在逃人员,像滚雪球一样把这个“队伍”滚到了六十余人。这帮人骨子里都是一路人:身背前科,没有正经饭碗,信奉刀和枪。沈继忠给他们一口饭吃,他们就给沈继忠卖命。
黑社会这个东西,说到底就是一个利益交换体:你替我砍人,我替你兜底;你忠诚我,我养你。这种关系比合同管用,因为绑在一起的不只是钱,还有一起犯过的罪。沈继忠深谙此道,他给自己的组织立了各种“纪律”和“制度”,分工明确,层级严密,他在最顶端,像经营一家公司一样经营这个黑帮。
沈继忠的赚钱逻辑很直接:垄断一切能垄断的东西。他在白沙洲开设了当时武汉地区规模最大的地下赌博公司,那是团伙最主要的财源,同时插手工地工程、垄断蔬菜行和肉食批发业。
黑恶势力发家的密码,有一条,就是暴力控制市场流通环节。沈继忠玩的都是这一手,比其他黑老大更黑的是,他还非常会扮“好人”。
沈继忠给学校捐过钱,扶过贫困,帮过下岗职工。他的赌博公司一旦被公安机关发现,参赌人员跑到老百姓家躲藏,第二天他一定派人送去一百到两百块钱,叫“惊扰费”。
这招太阴了。一百块钱在九十年代末不算多,但足够让一些胆小怕事的普通人闭上嘴,甚至在面对警方调查时说一句“他们对我挺好的”。
这就是沈继忠的高明之处——他知道暴力能让人怕,但“善行”能让人不恨。怕而不恨,你就不会举报他。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看,很多黑恶势力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都会产生一种奇特的补偿心理:用伪善来中和内心的暴戾,用“行善”来洗白自己的罪孽感。
但在伪善的面具下,沈继忠其实是十足的恶魔。
“财喜”酒店枪杀案是沈继忠团伙的典型案例,但绝不是最残忍的一件。
1999年6月6日,沈继忠手下有个叫邱劲松的人,此前因为“包谷生意”跟一个叫李应新的人结了仇。沈继忠得知后,电话通知邱劲松带人去办事。他们把李应新劫持到白沙洲一间民房内,封住嘴、捆住手脚。
天黑之后,邱劲松用铁丝刺穿了李应新的双眼,再用刀将右眼挖出,随后用五连发猎枪朝他的双腿踝关节和左手手掌连开数枪,最后像扔垃圾一样把他丢在加油站附近。
这种暴行已经不是简单的黑帮火拼了,它传递出一种极为危险的信号:沈继忠犯罪团伙对肉体痛苦有着近乎表演性的追求。铁丝刺眼、挖出眼球、瞄准关节开枪,每一道“工序”都是在彰显一个信息——得罪我,不是死那么简单,是让你生不如死。
除了寻仇,沈继忠团伙在为争夺利益时的阵仗更是肆无忌惮。2000年5月16日,为了抢白沙洲水厂二期工程,宋建新等十余人受沈继忠指使,光天化日之下持猎枪和另一伙黑帮当街火拼,一死六伤。这不是什么月黑风高的暗杀,是在太阳底下,在老百姓的眼皮子跟前干的。这说明他们已经不再忌惮任何东西了,包括公安、包括路人、包括公众舆论。
还有更令人发指的,2001年1月21日深夜,长航公安局民警在武昌抓赌,沈继忠的手下郭学辉竟敢带着十余人围上去殴打民警,公然抢走了一支“六四”式手枪。事后沈继忠非但没有害怕,反而“奖励”了郭学辉。
沈继忠的猖狂,史上罕见,但也成了压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
2001年全国“严打”战役打响后,武汉市公安局将沈继忠团伙案列为“江南一号”案。这个名号的份量,武汉人都懂——在同一时期,武汉长江两岸还盘踞着“江北一号”石会强团伙、“汉阳一号”李时林团伙。武汉三镇,一镇一个“一号”,黑帮势力已经猖獗到了需要警方用战役式行动来清剿的程度。
专案组调集了一百多名刑警、防暴警,从4月11日开始展开大规模缉捕,5月21日深夜,头号目标沈继忠在武昌东亭小区一处民宅中被侦查人员生擒。
2002年1月9日,“江南一号”涉黑案在武汉开庭。
有记者在法庭外写下了当时人们对这群人的统一称呼——江南恶人。
2002年7月2日,武汉召开公判大会,“江南一号案”沈继忠等五名主犯被判处死刑。
回看沈继忠的犯罪史,有个细节令人深思:他是1986年被判了14年的犯人,1990年竟保外就医,1998年就成了黑老大,然后一直嚣张到2001年才被摧毁。
它警示我们:扫黑除恶,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彻底铲除真正让黑恶势力生生不息的黑色根系,关键的很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