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女子去超市买蚕豆,竟然自己动手把所有壳都给剥了,然后让店员称重。店员拒绝,让女子把蚕豆壳拿过来一起称!不料,女子直接一巴掌扇在店员身上,还踹了一脚,把店员都打懵了!老板:已经报案!
女子在超市买蚕豆,觉得壳不能吃却白白浪费自己的钱,于是她站在那边把蚕豆壳都剥了,然后拿着蚕豆给店员称。
店员赖女士当时都愣住了,蚕豆又不贵,一斤才1.98元,至于这样占便宜吗?
“你好,剥壳称是不行的,我们这价格是带壳的价格,你这样我们要亏的,你把剥下的壳拿过来一起称!”赖女士提醒说。
可女子觉得自己辛辛辛苦苦剥了半天,凭啥让自己白剥?再说壳自己又不吃,却逼自己买下,这不是“强买强卖”吗?
“我就剥壳称!你赶紧给我称!”
赖女士看女子讲不通,就说:“我就一个打工的,你别为难我了,不能这样称!不然钱要我自己赔偿!”
本以为这样说,女子会同情,但万万没想到,女子见店员拒绝自己,突然恼羞成怒,一巴掌扇在赖女士脸上!
赖女士被打懵了,捂着脸忘记了反应。结果女子又抬起脚,踹在赖女士身上!
周围的顾客看到这一幕,都觉得女子太霸道大不讲理了,大家围着不让女子走。
老板闻声赶来,看女子闹事打人,直接报案,目前警方还在处理当中!
【网友热议】
“普通人但凡出门一直带着口罩的,尽量远离?”
“什么原因导致女的越来越嚣张?她戴个面罩,就当自己隐身了!”
“她也知道没脸皮,把脸遮的严严实实!”
“真给我们淮安人丢脸,就为了几毛钱的蚕豆,又是耍心机又是动手,家里是穷得揭不开锅了?”
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一下女子的行为?
首先,女子在超市剥掉蚕豆壳再要求按带壳价格称重的行为,本质上是强行要求超市以不符合约定的价格交易,已经涉嫌扰乱超市正常经营秩序。
其次,她掌掴、脚踹店员的行为,已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店员伤情构成轻微伤,她最高可处15日行政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同时还要承担店员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后续鉴定构成轻伤及以上,她还会涉嫌故意伤害罪,要承担刑事责任,留下案底影响自己甚至孩子的前途。
说句不好听的,这种人就是典型的“占便宜没够,吃亏难受”,以为自己精打细算会过日子,实则是把自私自利刻进了骨子里。
这次进去蹲几天,好好反省反省什么叫规矩,比什么都强。
信息来源:法直播·2026-5-18《“我就剥壳称!”女子买蚕豆剥壳后称重被拒,狂扇员工巴掌还踹一脚,老板:已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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