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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外包式履职”:莫让公共服务在合同流转中变味 近年来,政府购买服务作为深化

警惕“外包式履职”:莫让公共服务在合同流转中变味

近年来,政府购买服务作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提升公共服务效能的创新举措,在我国得到广泛推行。然而,随着外包规模的不断扩大,一些地方和部门出现了“事事皆外包”的泛化倾向。从机关单位的数字统计、年终总结,到大街上的市场管理、行政执法,再到环卫绿化等后勤保障,大量本该由公职人员亲力亲为的工作被打包交给第三方公司。这种披着“市场化”外衣的过度外包,不仅背离了改革初衷,更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强烈质疑。

深究这一乱象背后的原因,主要源于部分单位扭曲的政绩观与逃避责任的私心。首先是“花公家钱不心疼”的心理作祟。许多吃财政饭的单位,年初都有专项预算,既然资金是财政拨款而非本单位自有经费,不少领导便觉得“不承包白不承包”。在这种心态下,各单位甚至互相攀比跟风,将本不该外包的事项也一并推给市场。其次是“省心省力”的懒政思维。将劳心费力的工作转嫁,致使体制内在编人员闲置,而外包人员疲于奔命。更为恶劣的是将外包当作推卸责任的“防火墙”。一旦外包人员在执法或管理中与群众发生冲突,涉事单位便以“临时工”、“第三方人员”为由迅速切割,把公共责任消解于合同的流转之中。此外,庞大的外包资金池若缺乏透明监管,极易成为利益输送的温床,滋生隐性腐败。

这种“外包依赖症”带来的危害是深远且多维的。一方面,它造成了财政资金的巨大浪费与公共资源的低效配置。审计数据触目惊心:广东某审计报告披露,多个部门违规将本单位直接履职类事项外包,涉及金额高达6482万元;内蒙古亦有6个部门将属于自身职能的9项工作委托第三方,支付费用约1488万元。另一方面,它导致了基层治理能力的空心化与公信力的透支。当干部退化为签字的“二传手”,深入一线的脚力和直面难题的魄力必然退化。最令人心痛的,是这种模式在基层执行中催生了新的社会不公与底层剥削。以环卫部门的外包问题为例,外包公司每年从政府拿到的承包费用是固定的,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他们往往会在用工成本上做文章。由于年轻人不愿从事这种脏活累活,外包公司便去农村招募50岁、60岁甚至70多岁的老人。这些高龄劳动者找工作极其困难,好不容易找到一份差事,生怕丢掉,只能默默忍受极低的待遇。外包公司往往只给他们发放城市的最低生活保障工资,甚至克扣福利。这种现象,本质上是利用纳税人的钱,通过层层盘剥去压迫和剥削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人民,严重践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面对老百姓的呼声与社会的痛点,有关部门绝不能视而不见、我行我素。破除“外包式落实”的痼疾,必须以制度刚性拧紧责任链条。首先,必须划定清晰的“外包禁区”。国家应出台明确的法律规定与负面清单,严禁将核心行政职能、行政执法权、政策研究及涉密事项转包,确保干部在关键处“在场”。其次,要推行“捆绑责任制”,彻底击碎“临时工免责”的护身符。委托方必须对成果负首要责任,对因外包引发的失职渎职问题严肃问责。最后,建议由国家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开展专项调查评估,全面厘清哪些工作适合外包,哪些绝对不能外包。

改革的方向若是正确的,我们应当坚持并完善;但若执行中出现了偏差,甚至弊大于利,就必须果断纠正。不能因为披上了“改革”的神圣外衣,就容不得半点质疑。唯有真正扛起应尽之责,把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公共服务方能回归为民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