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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实际执行24年,罚350万!我来给大家划重点】释永信被判24年 囚24年

【判了!实际执行24年,罚350万!我来给大家划重点】释永信被判24年 囚24年,罚350万,刘应成(原法名释永信)被判了!这个花和尚,活该啊!冻结查封所有账户、房产、黄金、现金,该追缴的追缴、该没收的没收,不足的,责令退赔。

我先划个重点:涉案金额近3个亿,其中非法侵占1.31亿,挪用资金1.51亿,非法收受财物1163万,行贿567万。四个罪名,职务侵占罪判15年、罚250万,挪用资金罪判11年,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10年、罚50万,行贿罪判10年、罚50万。累计被判46年,实际执行24年、并处罚金350万。1995年的犯罪行为都被扒出来了,查得也是挺实的。

刚刚看完官通,也大致翻了一下一些网友的评论,感觉还是有一些朋友不太明白或者是疑惑。梳理了一下,不少网民朋友的疑惑,主要有四个方面↓

1、为啥不嘎了他或者是判无期?而是24年?2、网上不是说他搞了几十个亿吗?怎么涉案金额就这三个多亿?他从少林寺搞走的钱,追回了多少?还给少林寺了没?3、少林寺本身有没有什么责任?少林寺以后该怎么办?4、不是说这厮有很多情妇好多仔吗?这么好吃的瓜官通怎么没说?我帮大家解读一下。

我们先聊司法审判这个维度。从官通看,刘应成到案后很快就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别说是一个养尊处优的花和尚,就算是涉黑涉恶的“狠人儿”,小手铐一戴、办案中心黄袍加身,很快就怂,立马就主动交代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这在法律上叫“自首”,在司法审判过程中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那又有人说了,他的四个罪名所判有期徒刑加起来不是46年吗?为什么只执行24年?一般而言,单个罪行的有期徒刑上限不会超过15年,但是一人多罪的合并执行,如果刑期总和在35年以上,最终决定执行的刑期最高不超过25年。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是两种独立主刑,数罪并罚只是对多个有期徒刑“累加封顶”,这是同刑种的合并,而多个有期徒刑不能升级更重刑种。

这厮的四个罪名中都没有无期徒刑,所以合并执行项中也没有无期徒刑。可以说,24年几乎算是有期徒刑中最狠的了,少执行的这一年是他的自首情节。那为啥没嘎了他呢?朋友们,你们啥时候见过经济犯罪有嘎人的?再说了,他确实有自首情节,不判无期,合并执行执行24年已经不低了。

再说说关于刘应成的涉案金额。网上众说纷纭,官通出来之前,一些网友不知道从哪儿得来的信息,就已经断定刘应成搞了十几亿,也有说二三十亿,甚至更多的。

但在司法实践中,对涉案金额的认定是十分严谨的,大几个月的时间,上百个侦查员,过筛子一样把刘应成给过一遍甚至几遍,无论是贪污的,还是挪用的,亦或是犯罪孳息、存款、房产、现金、贵重金属等等非法所得, 包括刘应成主动退还的,都是涉案金额的一部分。

认定一个人的涉案金额具体多少并不是想当然的,资金的流水、账目的转移、财产的变现、产权的归属、孽息的形成……一条条,一笔笔,都得搞清楚,每一分钱都是不能放过的,都要有法律上的一个定性。是否是犯罪所得,办案人员也不能想当然,具体如何认定、认定多少金额,不是靠我们作为普通网民去想象和推断的。官方通报中提及的刘应成从少林寺搞走的钱,还能还给少林寺吗?

官通中给出了说法,退还给少林寺,不足不够的要退赔,所以后面的事儿不是花和尚坐牢了事的问题,而是他不仅要坐牢还得砸锅卖铁还!

花和尚的情妇和仔,可能是很多朋友最感兴趣的瓜,但是这份官通中并没有提及。大家要注意这份官通,人家只通报刑案,而情妇和仔是私德方面的事,人家怎么会通报呢?

结合案件审理的情况和官通来看,少林寺是妥妥的受害者,刘应成算是把少林寺害苦了。我们可以确定一个基本事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件事的核心就是法律在帮佛家清理门户,还寺院以清净和整洁。

少林寺历经了那么多任方丈,而刘应成只是这座千年古刹历史中的一个小小瞬间、小小尘埃,除掉这个孽障之后,前年少林更加光彩,佛法无尘,佛光无垢,佛门无埃,少林文化依然会扎根在中原大地上。

聊到这儿,突然就明白了现代社会治理的一个逻辑,也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在人们以前的概念里,僧俗两界,泾渭分明,佛法与律法不可相提并论;但在现代社会,任何时候、任何领域都不能突破世俗法律的底线,当佛法无法约束刘应成这个孽障时,律法就成了“护法的金刚”。

这个事儿也给那些僧啊佛啊道啊主啊的人敲响了警钟,别以为你们可以关起门来风吹不进水泼不进的,可以打着你们自己的旗号肆意妄为。

或许,这就是法治的意义,因为法治无处不在,因为法治是人民的法治!

评论列表

太阳
太阳 1
2026-05-30 12:26
大师别出来了,丢不起那人啊,用少林功夫把监狱高墙推倒,如来神掌[祈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