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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放任男友虐待2岁儿子获刑1年#【母亲放任同居男友殴打2岁儿子、逼其抽烟喝酒
#母亲放任男友虐待2岁儿子获刑1年#【母亲放任同居男友殴打2岁儿子、逼其抽烟喝酒,被判虐待罪】#男子虐待幼童逼其抽烟喝酒获刑3年#一母亲带非婚生的2岁儿子与男友同居期间,放任男友虐待儿子,造成其轻伤二级,经法院审理,该男友犯故意伤害罪与虐待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母亲犯虐待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5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防范和惩治家庭内部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上述案例入选。典型案例显示,2024年5月,王某某(女)带非婚生子陈某(被害人,2022年出生)与男友被告人黄某某同居生活。共同生活期间,黄某某因陈某生父陈某某多次向其家人发送威胁信息,遂迁怒于年幼的陈某。自2024年6月起,黄某某多次以拳头击打、手掐、衣服勒脖子等方式虐待陈某,导致陈某伤痕累累(经鉴定为轻微伤),还逼迫陈某抽烟喝酒。同年6月中旬,黄某某猛击陈某左腿,致其左胫骨近端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黄某某实施虐待行为时王某某在场,但未予阻拦,亦未带受伤的陈某就医检查。2024年6月19日,王某某的朋友发现陈某伤情后,告知陈某某,陈某某于6月21日报警。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某与王某某及其子陈某共同居住,已形成稳定的共同生活关系,黄某某多次对幼童陈某实施暴力虐待致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虐待罪;又故意击打陈某左腿致其轻伤二级,其行为还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并罚。被告人王某某作为未成年人陈某的法定监护人,明知同居男友黄某某虐待陈某而未予阻止,对陈某未尽保护义务,放任虐待持续发生,其与黄某某系共同虐待,王某某亦构成虐待罪,系共同虐待犯罪的从犯,应依法惩处。据此,认定被告人黄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王某某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最高法院表示,本案将稳定同居关系中相关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纳入虐待罪侵害对象范畴,给予未成年人最有力的法律保护。同时,进一步明确,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法定的保护义务,明知同居人员对未成年子女实施虐待而不予阻止、救助,放任侵害行为持续发生,情节恶劣的,同样构成虐待罪,这也警示监护人必须依法履行保护义务,杜绝“不作为”式伤害,从源头上防范未成年人遭受来自家庭内部的不法侵害。南都记者刘嫚发自北京
#女子被判刑两年后怀孕申请监外执行#【女子2024年因诈骗获刑十年,现以怀孕为由
#女子被判刑两年后怀孕申请监外执行#【女子2024年因诈骗获刑十年,现以怀孕为由申请监外执行】#律师解读女子判刑两年后怀孕争议#近日,互联网上流传的一份立案公示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公示内容显示,2024年2月,罪犯张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如今,张某以其怀孕为由向法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法院刑庭审查后立案受理,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表示如对公示有异议,可向该院反映。这份公示的落款是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盖有法院的公章并留有联系方式。这份公示在社交平台传播,引发网民广泛关注,大家最大的困惑是张某2024年2月份即被判刑,按理说目前正在监狱服刑,究竟是如何怀孕的?5月21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一名工作人员告诉大皖新闻记者,上述公示所留联系方式是该院刑庭毕姓法官的,“这个案件还是要联系毕法官,因为她是最直接的案件负责人,她肯定是知道案件具体情况的。”为此,记者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尝试与毕法官取得联系,但始终未获回应。据红星新闻的消息,公示中的电话联系人表示,“判决生效的时候,张某是处于法定的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当时做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后来是因为她怀孕了,所以又申请了一次。”针对此事,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法院刑庭审查后立案受理,是指张某以怀孕为由向法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后,法院经初步审查,认为申请材料形式完备,于是正式予以立案,启动审查程序。法院是否批准暂予监外执行,采取的是书面审查方式,并不需要开庭审理。如果法院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张某提供的怀孕证明材料存在伪造嫌疑,公安机关可能会对伪造虚假怀孕材料的行为另行刑事立案侦查。付建表示,公示中的2024年2月7日是一审宣判日期,并非判决生效日期。在刑事诉讼程序中,一审判决作出后有10日的上诉期(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算),若被告人提起上诉,则判决尚未生效,必须等待二审终审裁定后判决方才生效。张某是否提起上诉、二审是否已审结,目前尚不清楚。只有当判决正式生效后,才涉及是否收监执行的问题。“从判决生效到实际交付执行的这段时间,张某很可能处于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上诉期等未被实际羁押的状态,存在怀孕窗口期,但刻意怀孕属于规避刑罚,司法机关会从严审查,甚至影响后续减刑。”“在监狱内怀孕的可能性极低,如果被查实那要处理一批人。”5月21日,大皖新闻记者联系到一名法院系统的工作人员,他向记者分析称,最大的可能是张某在判刑后由于种种原因并未被收监,之后在收监时被检查出怀孕,“一般同房受孕15天以上基本就能测出来”。有关监外执行的情况,安徽昊华律师事务所律师黄亚峰表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5条及《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只有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才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记者殷志强)
#母亲在家焚香失火两子女被烧死#【母亲在阳台烧香后外出,致两名子女被烧死邻居家受
#母亲在家焚香失火两子女被烧死#【母亲在阳台烧香后外出,致两名子女被烧死邻居家受损!被判刑】#母亲焚香失火烧死两子女被判刑#5月22日,南都N视频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发布了赵某甲失火罪一审刑事判决书。赵某甲在香炉内点燃的三根无烟香,引燃周围可燃物导致火灾发生,在家休息的孩子曹某甲、曹某乙因此死亡。法院判决赵某甲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又六个月。据了解,被告人赵某甲(1964年5月8日出生)系被害人曹某甲(1988年6月出生)、曹某乙(1992年7月出生)的母亲,三人共同租住于西安市雁塔区。为供奉佛像,赵某甲在房屋主卧阳台设有一个供桌,桌上摆有六尊佛像、三个香炉。2023年5月5日傍晚,赵某甲在供桌中间位置的香炉内点燃三根无烟香,19时许曹某甲、曹某乙相继下班回家后在次卧床上休息,19时40分许,赵某甲离开家步行前往雁塔区沙井村购买厨房用具。21时40分许,主卧阳台起火发生火灾事故,造成曹某甲、曹某乙死亡,1901室财物焚毁以及楼上2001室部分财物受损。经消防部门认定,本次火灾起火时间为2023年5月5日21时40分左右,起火部位位于南侧卧室阳台,起火点位于阳台西南角,起火原因为烧香不慎引燃周围可燃物导致火灾发生。经法医鉴定,曹某甲心血中检出碳氧血红蛋白饱和度为59.21%、曹某乙心血中检出碳氧血红蛋白饱和度为55.33%,二人均系被烧死。2023年8月24日,被告人赵某甲经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了涉案事实。案发后,赵某甲分别与1901室业主金某和2001室业主孙某达成赔偿协议并部分履行。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甲过失引发火灾,造成二人死亡以及财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一审判决被告人赵某甲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又六个月。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付冰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