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终于赔钱了,难得啊。央视财经报道,一位65岁的老人到银行理财,工作人员很热心地推荐他购买一款中风险的基金产品。诡异的是,事后银行工作人员竟将老人的这款基金转换到风险更高的产品。等到老人准备赎回时,发现不妙了——投进去120万,亏掉70多万。这种事靠投诉能解决吗?老人一怒之下将银行告到法院,最终北京金融法院判决银行承担70%的赔偿责任。
这个案例对所有被银行鼓动购买基金的储户来说,特别有教科书意义。亏损之后能不能讨回损失,都在“魔鬼细节”中。那我们来看另一个案例,事实上比这更惨。今年3月媒体公开报道另一位老人家,71岁的王女士。有银行理财经理向她推荐一款理财产品,拍着胸脯说“风险不大,比较稳健”,但转头发现老人的风险等级不够,于是当场指导他重新做风险测评,把“稳健型”改成“成长型”,刚好够资格了。
200万扎进去,哪想到两年半后赎回时亏了85万。换做你,会怎么办?自认倒霉,还是用那句“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北京大兴区法院更干脆,判银行85万全额赔偿。法院的态度很明确:理财亏损,有些锅得银行自己背。但请不要着急高兴。同样是老人被银行推荐买了不合适的基金,广州80多岁的赵老先生105万投进去,亏了将近30万。开始一审法院判银行赔70%,没想到二审反转,银行一分钱不用赔。差别在哪?我们稍后再说。
先说为什么被忽悠的大多是老年人。原因有很多,但最核心的就两个字:信任。可恶的是,有些人恰恰利用的就是这一点。为什么这么多理财经理如此卖力地鼓动老人买高风险产品?
答案是业绩考核、利益驱动。买一支低风险的保本理财,银行能赚的手续费相对有限;而推一支中高风险的股票型基金,利润相差好几倍。业绩好拿高薪,完不成扣奖金甚至走人。这时候,什么样的客户最容易搞定?当然是一辈子信任银行、对金融产品不了解、手上握有大笔钱的老年人。他们成了理财经理们“精准收割”的对象。
那回头看北京两起案件,法律判银行赔偿,不是因为老人一点责任都没有,而是因为银行违法。金融行业有一道红线,叫做“适当性义务”,翻译成人话就是:你只能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客户。
如果老人只有稳健型的风险承受能力,你却把中高风险的基金塞给他,这叫“不适当”。如果你还亲手操刀,把人家稳健型改成成长型,甚至连风险测评都懒得改,直接把他认购的基金转到风险更高的基金,对不起,用户只要告,一告一个准。所以北京两家银行都败诉了,不是老人“闹”赢了,而是银行没把适当性义务当回事。
那么,广州的赵老先生亏了将近30万,为什么二审改判不赔呢?致命的一点是,银行拿出了他亲笔签名的风险提示书,拿出了系统里每一步“本人已确认”的记录。而赵老先生拿不出任何有力的证据。更关键的是,法院查到一个细节:赵老先生在买这支基金之前,一年内已经买过中高风险的产品。
那回头看,多少老人在理财经理所谓的“指导”下买基金亏了钱,最后都被一句“投资有风险,你已确认过”打发掉了?多少老人因为拿不到证据,只能含泪咽下去?所以我想说的是:
第一,千万不要相信银行不会坑人,不要以为理财经理把你当“亲人”。
第二,不要自认倒霉,不要指望投诉解决问题。只要证据在手,法律就会站在你这边。
第三,真正的公道不是靠一两个银行被判赔,而是改变银行的考核机制,堵住监管漏洞。否则,一些银行、一些人还是会继续把老年人当成“取款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