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涉外婚姻里,如果父亲是外籍,孩子的落户和姓氏可以统一跟着父亲的国籍走,不要都默认跟着母亲落中国户口。
大家会有这个提议,是因为现在有一个很现实的现象:越来越多普通外籍男性和中国女性结婚,这里面超过六成的人,既不是高端技术人才,也没有稳定的工作收入,整个家的开销基本都靠女方承担。
按照现在的规则,哪怕父亲是外籍,孩子也能跟着母亲落中国户口,正常享受国内的上学、看病这些公共福利。等于这些人不用工作、不用给社会做贡献,靠着婚姻就能让家人享受到我们的公共资源。
更让人觉得不公平的是:那些真的有技术、来国内搞建设的外籍人才,没什么额外的优待;反而是这些没什么能力、只想搭便车的人,占了不少便宜。
其实这场讨论的本质,从来都不是排斥涉外婚姻,而是大家心里都有一杆秤:公共资源是所有人一起攒出来的,就该给真正需要、真正有贡献的人用。
我们不反对跨国恋爱,也不反对真心实意的婚姻,但我们反对的是"搭便车":有人什么都不用付出,就靠着一张结婚证,占走了本该属于普通人的福利;而那些老老实实上班、给社会交税的人,反而要为这些人的"躺平"买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