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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别人座还咬人,大妈太过分!江苏,一女子买了卧铺的票,走到跟前,才发现座位被大妈

占别人座还咬人,大妈太过分!江苏,一女子买了卧铺的票,走到跟前,才发现座位被大妈占了,让她让座,结果大妈态度恶劣,争执之下还狠狠咬了女子的胳膊!但离谱的是,好几天过去了,这个咬痕不但不减轻,还起了很多疱疹,女子害怕极了,生怕这大妈有什么传染病,四处求助,希望大妈能出具体检报告...

被咬伤之后数天,女子看着胳膊上那块越来越明显的伤口,心里七上八下,当时在火车上,被这大妈冲过来咬的那一下,女子觉得很疼,但没想到几天之后伤处非但没消,反而起了一片疱疹,这让女子开始往最坏的方向想,这大妈到底有没有什么传染病?

事情是女子当天买的是卧铺票,到了铺位一看,大妈已经躺在那儿了,女子上前说明情况,请大妈挪一下,结果大妈不走,直接指着旁边一个下铺说,两个人换换就行了,女子不同意,自己买的位置凭什么换,麻烦对方照票就座,这话一说,大妈急了,站起来就跟女子吵,说女子不懂得尊老,让个铺位有什么大不了。

没想到大妈冲上来咬住了女子的胳膊,旁边乘客连忙上来劝,两人才算各自散了。

按照民法典第815条,旅客应当按有效客票记载的座位乘坐,大妈占位本身就属于违约行为,类似的霸座事件,曾引发全国广泛关注,济南铁路局对当时的霸座男子孙某处以罚款,并在一定期限内将其列入限购黑名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扰乱车厢秩序者可被处以拘留及罚款,若在争执中动手伤人,则已超出霸座的范畴,涉及故意伤害。

女子现在面对的问题,不只是当时那一口疼不疼的事了,人咬伤的风险不低,口腔中存在多种病菌,咬破皮肤后可能引发感染,乙型肝炎病毒和单纯疱疹病毒都有通过咬伤传播的可能性。

医学上建议,凡是被咬伤且皮肤有破损者,都应尽快就医评估,必要时口服抗生素并进行相关血液检查,拖得越久处理起来越被动。

女子联系上大妈之后,一直等不来体检报告。大妈的体检报告确实属于个人隐私,民法典第1032条明确保护自然人的隐私权,女子本无权强制要求查看。

但这事的特殊之处在于,女子被大妈咬伤在先,有合理理由担忧自身健康受到威胁,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公安机关或司法途径依法申请,由第三方介入核查,而非由双方私下硬耗。

若大妈确实知道自己有传染性疾病还主动咬人,则涉嫌刑法第114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最低可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当然,这一前提需要有明确的证据支撑,女子现阶段能做的,就是尽快去医院做伤情评估,把就诊记录和伤口照片都留存下来,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把法律程序走起来,霸座加咬人。

相关来源:澎湃新闻(全国主流权威媒体)《江苏一女子称乘火车卧铺被大妈占据,争吵中手腕被咬后起疱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