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闯大祸!”云南昆明,车主将360万买的法拉利放在自己的车位上,没想到,小区的一群孩子把无人看管的豪车,当成了玩具,不仅把豪车当成滑梯爬上爬下,还用棍棒敲击。车主发现车身多处划痕,想要孩子的家长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家长只愿意赔几百块。
说白了,这就是典型的拿"孩子还小"当挡箭牌,家长想花几百块把几万块的损失抹平,既没把别人的私有财产当回事,也没打算给自家娃上一堂像样的责任课,我看了这事儿真觉得离大谱。
云南昆明一位车主据说当年花了360万买入一辆法拉利,平时规规矩矩停在自己车位上,结果几个孩子在小区里玩,把这车当成了免费滑梯,爬上车顶引擎盖来回蹦跶不说,据监控还拿着棍棒敲车身,最后车漆满是一道一道的划痕,保险杠都裂了。
车主调完监控气得不行,我估计这车随便去豪车专修喷一面漆都不止几百块,结果涉事家长最初张口就是赔几百,说实话,几百块?打发乞丐呢?连普通家用车补个面的漆工都不止这个数,更别提法老利的钣金和烤漆工艺。
这群家长压根儿没打算尊重别人的财产,先拿孩子当借口,再拿"我们困难""只是小孩闹着玩"来压价,这操作我看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最让我膈应的是那句"孩子小不懂事",不懂事是孩子,可大人活了几十年还不懂得弄坏东西要照价赔偿?孩子不知道爬车会划伤漆面可以理解,可监护人都看到监控画面了,明知道是对方私产受损,还一个劲儿砍价到五百一千的,这就不是孩子的问题了,是家长纯属故意赖账!
合着只要冠上"熊孩子"三个字,损坏东西就可以随意打折?那照这个逻辑,谁家娃以后随手砸个古董、划辆宾利、摔碎店里的展示品,通通几百块了事?这规则一旦被默许,吃亏的永远是守规矩的人。
我看网上也有不少网友说,别跟这种装睡的人磨嘴皮子,直接起诉,我个人也认为这是最合理的路径——按《民法典》相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赔偿金额应按实际损失来算,而不是家长拍脑门说赔多少就多少。
主要我觉着这位车主后来按实际维修花的两万九千多去主张权利完全没问题,甚至已经退过一步没追究车辆贬值损失了,如果调解谈不拢,就去法院告,判多少赔多少,拒不履行就申请强制执行,把这几家列入失信名单,让他们真真切切体验一下欠钱不还、推卸责任的滋味。
只有让监护人实打实掏腰包,那些把"他还是孩子"挂在嘴边的家长才会明白:教育孩子的第一课,是大人先学会为自己的监管失职买单。
当然我也理解有人会说,几家人凑不出那么多钱怎么办?可没钱不是不认账的理由,你可以分期、可以协商,但不能连句正式道歉都没有,还一副"你就讹人"的态度,据说到现在连一个家长带孩子当面认错致歉都没有,每次都是民警通知才露个面,这态度才是激怒车主和大众的关键。
以上只是我个人的一点看法和解读,你怎么看?你觉得车主该坚持全额索赔,还是说适当让步更有烟火气?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