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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男老板嫌女出纳不听话,想开除她,又不愿意赔违约金,竟然让人把她的工位搬到了

长春,男老板嫌女出纳不听话,想开除她,又不愿意赔违约金,竟然让人把她的工位搬到了走廊!这女子气不过,赌气缺勤4天,结果被抓住了小辫子,直接被辞退!女子不服,起诉了他,一审判老板赔偿违约金6.8万元。结果老板不服气,又说这女的手脚不干净,又提起上诉…

这案子就发生在吉林长春,李女士2017年入职,干的是出纳。

干了八年,老板突然嫌她不听话,想开掉又不想给赔偿金。2025年5月,公司以“账目电费亏空”为由,把她的工位从财务办公室搬到了办公楼走廊——临窗摆一套桌椅,就算办公地点了。

把员工赶到走廊上班,这操作放哪家公司都说不过去。

李女士拒绝上岗,认为这是侮辱人格、变相剥夺劳动条件。公司反手就给她扣了个“连续缺勤4天”的帽子,直接按旷工开除。缺勤是真的,可缺勤的原因是什么?是被赶到走廊办公,被逼得没法正常工作。

一审法院没惯着老板。

法院认定,把出纳安排到走廊办公带有歧视性,没有考虑职工身心健康的劳动保护。李女士因此拒绝上岗,属于合理行为。公司在没有合理安排办公环境的情况下,拿“旷工”当理由开除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6.8万元赔偿金,判得有理有据。

老板不服,上诉了。这次换了个打法——说李女士手脚不干净。

二审上诉理由里,公司称李女士严重违反财务制度,导致账目混乱、对账缺失金额达4.4万元。还说在事情查清前,不宜让她待在存放重要账目和现金的财务室。这一手挺狠——先把人赶到走廊,再回过头说她有财务问题,想把这步棋走成“合理调岗”。

可这个说法被法院当场戳穿了。

二审法院查明,2026年4月公司确实报了警,可派出所核实后确认,账目问题跟李女士无关。刑事案子还没处理完,公司就拿这个当借口把人赶到走廊办公,不具有合理性。更关键的是,法院明确指出:如果公司要以“构成刑事犯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也得等刑事案件处理完再说。账还没查清,先把人赶到走廊逼走,这算哪门子管理?

二审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6.8万赔偿金,一分不少。老板想省一笔赔偿金,结果搭进去更多的诉讼成本,还赔上了公司的名声。走廊里那套办公桌椅,最后变成了一张6.8万的罚单。

信息来源: 工人日报2026年7月3日报道《女出纳被安排到走廊办公,拒绝上班后遭公司开除!法院:该安排带有歧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