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的这些新规条文被万众解读、议论纷纷。
虽然意在保护婚前财产,离婚时以过错定论,酌定对另一方合理补偿,可也对女性生育、抚养和教育孩子不再做特殊照顾。
美其名曰:逼女性觉醒和成长,让家庭主妇走出家庭。
但实质是对家庭主妇的不友好,让很多家庭主妇和全职妈妈倒吸一口凉气,不禁思虑自身和婚姻该何去何从。
婚姻和谐稳定时,全职妈妈是家庭重要成员,家庭财产共同所有和支配。
可一旦婚姻出现问题,夫妻走到分崩离析的地步,如果家庭财产中大部分是婚前财产,日常开销都是男方承担,女方就可能会被扫地出门,落得个人财两空。
至于补偿,也最多是看对方的良心,却换不回失去的自我和个人发展。
这真是明晃晃地拿刀扎全职妈妈的心窝子,让本就被看轻的家庭主妇有种雪上加霜的无奈、惶恐和心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