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皮发麻,必须严惩!”上海,一男子与女友入住酒店后,本以为关了门、拉了窗帘,就是完全私密的空间。哪成想,就在两人亲密时,男子发现窗外竟有人在偷拍,过去查看,对方见状就逃走了,男子报了警,将酒店和小伙告上了法院索赔超过2万元。
2025年4月的一个深夜,地点在上海静安区的一家酒店。
张某带女友住的是一楼客房,本以为关了门、拉了窗帘,就是完全私密的空间。
可他们不知道是,李某从他俩进酒店就盯上了,一路尾随跟了过来。
李某先是在酒店好几个楼层晃悠,挨着客房门偷听里面的动静,全程都没被酒店安保拦住。
后来他又翻进酒店的杂物间,绕到了张某房间的窗户外面,蹲在那儿偷窥了整整半个小时,还拨开纱窗缝隙,把手机伸进去偷拍了10分钟。
直到张某听见窗户边有奇怪的响动,拉开窗帘一看,当场和窗外的李某四目相对。李某吓得转身就跑,张某立刻报了警。
警察很快就抓到了李某,先给了他行政处罚。
可张某和女友心里的坎过不去,好好的隐私被人侵犯,不能就这么算了。
并且他觉得,酒店也有很大责任——一个大活人在楼道里鬼鬼祟祟半天,还能随便翻到客房窗外,安保完全就是摆设。
所以张某把李某和酒店一起告上了法院。
就像网友骂的:“这种偷拍的人也太变态了!好好的人不当,干这种缺德事,就该重罚!”
也有网友觉得“酒店也太不负责任了!收着房费连基本的安全都保障不了,楼道有人乱晃、外人能随便翻到窗边,这安保是摆样子的吗?担责一点都不冤!”
换谁遇上这种事,都得恶心好一阵子。酒店房间本该是让人放心的私密空间,结果被人随便偷看偷拍,换谁都没有安全感。
偷拍的人肯定是主责,又尾随又偷窥又偷拍,主观恶意特别大,赔钱道歉都是活该。
酒店作为经营者,本来就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李某在酒店两个楼层的多个房门外偷听,行为那么异常,酒店监控和保安居然毫无察觉!这不是失职是什么?
法院表示:酒店没能及时发现、询问、制止李某的异常行为,就是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最后判决:李某赔偿7000元,里面包含5000元律师费和2000元精神损失费,还要出具经法院审核的书面道歉;
酒店承担20%的补充赔偿责任,赔完之后还可以向李某追偿,同样也要向张某书面道歉。
对咱们普通人来说,出门住酒店千万别大意,入住前多检查门窗、对着可疑角落多留心,好好保护自己的隐私。
对那些动歪心思的人来说,别以为偷看偷拍是小事,这不仅缺德,更是犯法,早晚要付出代价。
也希望所有酒店都能把客人的安全当回事,别等出事了才想着补漏洞。
只有人人守好规矩,商家尽到责任,我们出门在外才能住得安心、过得放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