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有林贪超22亿被判死刑,你没看错,这次没有“死缓”。这意味着,如果杨有林不提起上诉,那么在完成死刑审核后,杨有林将面临伏法,他69岁的人生也开始进入倒计时。
在杨有林长长的违法违纪问题当中,他从1993年在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担任市政公司经理时,就开始利用职务便利敛财,此后一直未曾停手过。即便是退休之后,杨有林依然没有停手,前后拥有长达30年的“腐史”。
生于1957年的杨有林,南京当地人,早年一直在企业工作,从一名普通的车间工人,一路拾级而上,晋升正厅级。杨有林的仕途一直没有离开过南京,早年在江宁,后来调到开发区,期间辗转多个岗位,在企业和机关之间频繁转换。
杨有林不但胃口大,胆子也大,敛财的手段也多样化。在他敛财的30年间,正是南京建设日新月异的时期,项目多、资源丰富,一切都为他所用,他不但插手工程项目,自己还亲自上阵揽项目,就连公家卖地的钱都敢贪污和挪用。
实际上,早在2009年,就不断有人举报杨有林的腐败问题,当时他担任江宁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和开发区总公司总经理,被多人举报侵吞国有资产,他通过改制、并购、卖空、造伪、圈地等一系列方式,把国有资产揣到自己的口袋里。
在江宁,有多家私营企业,其背后的实际控制人,都指向杨有林。杨有林拿了钱,在国外购置房产,甚至还把妻女办成了美国公民。
不过,那次举报并没有对他形成影响,最后各种问题也不了了之。吊诡的是,在事发3年之后,杨有林还担任了南京经开区的常务副主任,官至正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