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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狠了!陕西渭南,一名9岁女孩,在小区电梯里看到一女子推着自行车,孩子夸了一句自

太狠了!陕西渭南,一名9岁女孩,在小区电梯里看到一女子推着自行车,孩子夸了一句自行车好漂亮,并且伸手摸了一下车把手,没想到换来的是一记耳光,回家后脸肿了才被家长发现!网友:这个时候未成年人保护法呢?

小女孩看到女子推着辆自行车,小孩子嘛,心眼实,随口夸了句“这车真漂亮”,还好奇地伸手摸了一下车把。

结果,那女的像被踩了尾巴一样,反手就是一个大嘴巴子扇过去。

小女孩被打懵了,捂着脸跑回家。家长看着孩子半边红肿的脸蛋,反复追问才知道被人打了!

等调开电梯监控一看,家长气得心里发抖!

那女的动手时,手里竟然还死死攥着一串尖锐的钥匙!这要是稍微偏一寸,划在眼睛上或者脸上,那就是一辈子毁容的事儿。

可是家长报警后,警察说这伤情没到“轻伤”的刑事立案标准,只能走调解。

打人的女子更是面都不露,只打发丈夫带孩子去检查身体。

此事引发热议,有网友说,如果是我的孩子,我每天蹲点,找到了就是一巴掌,反正不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也有网友说,天呐,小女孩这外向的性格一巴掌可能从此给打没了!把这女的公开呗,让更多小朋友多躲着点!

还有网友说,动手打人就这么算了???开玩笑呢,我老表闪了别人一耳光赔了1500!

9岁孩子摸一下车把手,根本构不成任何实质性的破坏或侵权,这连“熊孩子”都算不上,纯粹是儿童正常的探索欲。

面对一个毫无防备的幼童,一个成年人不仅没有半点包容心,反而像被踩了尾巴一样暴起伤人,甚至还死死攥着尖锐的钥匙——这已经不是简单的“情绪失控”了,这是赤裸裸的暴力犯罪未遂!

最让人憋屈的是那句“伤情没到轻伤标准,只能调解”。

法律上的“轻伤”门槛确实高,但这绝不能成为纵容暴力的挡箭牌!

如果因为没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打人者就可以躲在“调解”的遮羞布后面,连个面都不露,只让老公出面打发人,那这无异于在告诉全社会:只要没把人打残,你就可以随便扇小孩巴掌。

这种“和稀泥”式的处理,不仅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更是对施暴者的变相鼓励!

保护未成年人,不仅要保护他们免受身体伤害,更要保护他们不被成年人的戾气和暴力所吞噬。

一个连9岁孩子的好奇心都要用耳光去惩罚的成年人,根本不配在这个社会上享受“宽容”。

心疼自己的东西没错,但你一个大人,面对孩子的善意和好奇,哪怕再不喜欢别人碰,一句话就能制止的事,为什么要用暴力解决?

你扇下去的那一秒,不仅是扇碎了孩子的安全感,更是扇丢了你身为成年人的底线。

这就是典型的“戾气入骨”。法律上虽然因为不够级别没法判刑,但绝对不代表这事儿能白打。家长必须死磕到底,医药费、误工费、心理干预费一分都不能少,还得让她公开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