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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还是发生了!”山东青岛,4名好友聚餐4小时喝光36瓶啤酒。散场后,34岁男

“悲剧还是发生了!”山东青岛,4名好友聚餐4小时喝光36瓶啤酒。散场后,34岁男子贾某独自骑电动车回家,途中撞上路沿石及路灯杆,因颅脑损伤当场死亡。事后,贾某家属将另外3名同饮好友告上法庭,索赔99万余元。法院判决出人意料!

一顿饭散场,竟成永别。山东青岛一场酒局,四人四小时干掉36瓶啤酒,夜里一别,34岁的贾某再也没回家。事发在2025年9月13日晚,青岛城阳区。刘某喊上老伙计贾某、蔡某、于某,常去的那家饭店又坐满一桌。

自傍晚至深夜,四个小时的时光悄然流逝。36瓶500毫升的青岛啤酒悉数饮尽,瓶底皆空,平均每人畅饮9瓶,这场酣饮着实令人惊叹。经折算,其量级近乎于一斤半白酒之量。

酒不是一口把人放倒,它悄悄偷走判断力。后半程,贾某顶不住,趴在桌上歇了好一阵。这个节骨眼,于某还两次张罗加酒,杯盏又续上,气氛照旧热闹,谁都不觉得有事。其间,贾某的妻子打电话催他回家。电话在桌上响,大家都听见了,却当普通查岗,没人当回事。

散场时四人一起出门。刘某、蔡某、于某游兴未阑,相商转至台球厅继续消遣。三人仅随意招呼一声,便抬脚移步,奔赴新的娱乐之地。他们心里默认,贾某会回自己开的汽修店过夜。店离饭店不远,他平时也常住店里。

问题在于,没人问一句他打算怎么回,没人提叫车,没人跟过去确认人是不是安顿好了。谁能想到,贾某回了店,根本没准备留宿。他酒意上头,未戴头盔,便跨上二轮电动车,风驰电掣般朝家的方向赶去。这般莽撞之举,着实令人担忧。

深夜的路安静又空,酒一上头,方向就不受控。电动车一歪,重重撞上路沿石和路边灯杆。路人报警时,人已没了呼吸。经鉴定,死者系颅脑损伤而当场殒命。交警认定,肇事者醉酒驾驶电动车上路,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令人扼腕叹息。

好好一个人出门吃饭,最后成了白布盖身。家人接受不了,起诉三名同饮好友,提出99万余元索赔。这事儿传开,争议立刻炸开。喝是自愿的,错在自己,朋友凭什么赔,这是一种声音。

也有人说,既然同桌喝酒,就要看住彼此。人是跟你们喝多的,散场不管不问,出了事能躲吗。你站哪边。这笔账该怎么算。电动车当真就意味着绝对安全吗?莫以为酒后骑行它便不足为惧。实则无论何种交通工具,安全都容不得半点马虎,切不可掉以轻心。

待青岛市城阳区法院一审判决揭晓,双方皆感意外。这意料之外的结果,似平静湖面投下石子,打破了原本的预期,让双方陷入短暂的惊愕之中。不是让朋友们赔个大头,也不是一句没责任就了事。

法院判三名同饮者合计承担10%的赔偿,合计17.7万余元。和家属主张的99万余相比,少了一大截。为什么是10%。核心很直白。34岁的贾某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自身酒量以及酒后能否骑车,他自是最为清楚。毕竟,作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人,理应对自身状况有清晰认知。

明知酒后上路危险,还抱着侥幸,这才是事故的决定性原因。所以九成责任落在他自己身上。
但同桌的三位,也没法全身而退。一起喝酒,散场看到有人明显喝多了,劝阻、照看、确认归途,是起码的提醒和护送义务。

这三位没有。既没拦住酒后骑车,也没确认他是否真在店里住下,反而去打台球,疏忽就变成了过错。更细的是,责任不是三人平摊。谁的行为对风险推了一把,比例就更重。

刘某身为此次饭局的组局者与买单者,作为这场聚会的核心人物,理应肩负更重的注意义务。最终,其承担4%的责任,需赔偿七万余元。

席间,于某向贾某递酒。即便贾某已趴伏在桌,于某仍两次为其添酒。最终,于某承担3%的责任,需赔付五万余元。蔡某知道贾某住哪,却对他怎么回、有没有回家没过问,也承担3%,赔5万多。

很多人这才反应过来,法律并不认那些极端的想象。不是只要同桌就要兜底赔光,也不是自作自受就和旁人一毛钱关系没有。真正关键的不是酒桌上谁豪爽,而是散场后谁把人看住了。少劝一杯,重要,多问一句,更重要。

有人会问,交警都认定是醉酒驾驶全责了,法院怎么还判同饮者赔。交通事故归责与民事侵权中的注意义务,二者不可混为一谈。前者聚焦于交通事故责任判定,后者侧重民事侵权时应尽的注意职责,分明是截然不同的两桩事务。

说白了,你推高了风险,又没做减法,就要分担结果里属于你的那一小块。这就是那10%。还有个细节,电动车不是安全垫。夜里路空不代表安全,醉酒上路,哪怕骑的是两轮,也一样出大事。
这场悲剧里,每一步都能停下来。妻子的电话,桌边的劝阻,门口的提醒,叫一辆车,或是把人送回店里,任何一个选择都可能改写结局。

信源:红星新闻,全国主流深度新闻平台发布:2026-07-03 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