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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2月1日,吉林柳河一家制药厂夜班时段,厂区公厕内发生一起职工伤人事件。

1996年2月1日,吉林柳河一家制药厂夜班时段,厂区公厕内发生一起职工伤人事件。一名女工在如厕时,遭到厂区内部人员持金属器械突袭,对方行凶后立刻翻越围墙逃离现场。

女工发出的呼救声传遍隔壁生产车间,正在上班的工友听到动静,第一时间结伴赶往公厕查看。刚推开隔间门,众人就发现受伤女工靠在墙边,身体受创难以站立,现场能看出有人仓促逃跑留下的痕迹,夜色里根本无法看清行凶者样貌。

工友一边安抚伤者,一边分工行动。一部分人守在现场保护原始痕迹,另一队人沿着围墙外小路追赶逃跑人员。寒冬路面结冰积雪,仅留下模糊脚印,乡间小路岔路繁多,追出去很远也没能追上嫌疑人。

工厂负责人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辖区民警很快抵达厂区,医护人员同步到场处理女工伤口。经过检查,伤者仅软组织受损,没有伤及骨骼内脏,没有生命危险。等情绪平复后,女工向民警回忆事发全部经过。

公厕夜间照明条件差,当时只有她一人在场。嫌疑人全程没有发出声音,提前躲在隔间外侧等候,趁她防备最弱时突然动手。伤人的金属器械经过人工打磨,并非随手捡拾的杂物,能看出行凶行为是提前谋划好的。

民警把排查范围锁定在本厂职工,这家药厂职工人数不多,外来人员极少,当晚厂区出入口也没有外人登记记录,低矮围墙只有内部员工熟悉翻越路线,外来人员深夜潜入作案的可能性极低。

办案人员逐一约谈车间工人、后勤和安保,重点排查近期和伤者有矛盾的人员。女工平日里性格温和,很少和别人起争执,前段时间只和同车间一名男职工,因为工位物料分配问题发生过一次公开争执,整条生产线工人都亲眼见证。

这名男职工被带回派出所接受问询,一开始否认自己案发时段靠近过后院公厕。可车间考勤记录显示,出事那段时间他凭空离开工位十多分钟,前后说辞多处对不上。民警前往他宿舍搜查,找到了同款金属废料,打磨痕迹和伤者伤口特征完全对应,铁料上提取到的微量人体组织,和伤者信息匹配。

完整物证、车间工友人证、嫌疑人供述形成闭环证据链,男子坦白了全部经过。上次工位争执后,他一直心存怨气,觉得当众争执丢了面子,一心想找机会报复。车间随处堆放废弃钢材,他偷偷取走一根,利用休息时间打磨锋利,专门挑选夜班女工单独如厕的时段蹲守,用伤人的方式发泄内心不满。

按照当年刑法相关规定,男子持器械故意伤害他人,伤情鉴定达到轻伤标准,最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需要全额承担伤者医疗、误工等全部赔偿。

这件事当年在当地各大工厂传开后,很多厂区同步更新安保管理制度。夜间公共卫生间加装大功率照明灯,厂区围墙统一加高加固,夜班安排安保人员定时巡逻;车间废弃钢材统一集中上锁回收,不再随意堆放,避免危险废料随意取用。

不少经历过这件事的老工友后来都感慨,人与人工作里难免有摩擦,心里积攒怨气不用合法渠道化解,反而选择暴力报复,一时冲动不仅伤害别人,自己的人生也彻底被毁掉,是两败俱伤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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