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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变明抢"最真实写照LV在中国密集维权先借文化元素镀层金,再挥律师函收保护费。

"偷变明抢"最真实写照LV在中国密集维权

先借文化元素镀层金,再挥律师函收保护费。小偷倒打一耙,若真赢了官司,输的怕不是某个具体对手,而是"创意"二字的最后一点体面。

商业逻辑我懂:logo是护城河,律师是生产力。但把文化挪用包装成知识产权,把法律诉讼当成市场清障——这究竟是维权,还是新型收割?

某V最好先照照镜子,镜子里那个用别人文化讲故事、再告别人侵权的形象,可比任何仿品都更像"假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