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凯甩出78年前盟军铁命令:北纬30度以南琉球群岛根本不是日本的!美日私相授受算个啥?联合国都不认,日本凭什么赖着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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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学者高志凯再次把一份78年前的铁证甩到了台面上。这份1946年1月29日盟军最高司令部发布的第677号训令(SCAPIN-677),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北纬30度以南的琉球群岛,压根儿就不是日本的领土!有人可能会抬杠说这不就是一份几十年前的旧文件吗?
可问题是,这份文件是日本自己签字画押认下的!当年日本战败投降,盟军最高司令部代表的是全体战胜国的集体意志,它发布的训令就是占领时期日本必须遵守的最高法则。日本右翼现在想装傻充愣当没看见?门儿都没有!
这份第677号训令可不是凭空蹦出来的,它的法理根基是1943年的《开罗宣言》和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波茨坦公告》第八条写得清清楚楚:日本的主权必须局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这四个岛,以及由战胜国决定的其他小岛。
换句话说,日本领土的最终决定权在战胜国手里,日本自己说了不算!第677号训令就是把这些国际法文件的精神落到了执行层面。
训令第三条明确定义:日本包括四大主岛和约1000个邻近小岛,其中包括北纬30度以北的琉球(南西)群岛;但北纬30度以南的琉球群岛,被明确排除在外。
有人可能会问,那1951年的《旧金山和约》不是把琉球交给美国托管了吗?对不起,这事儿中国从头到尾就没参与、没签字、没承认。
一个把中国排除在外的和约,凭什么替中国做主?国际法最基本的原则——我没参加、我没同意的事,对我无效。
《旧金山和约》第三条确实给了美国对琉球群岛的“施政权”,但请注意,是“施政权”而不是“主权”。
施政权和主权,一个是管理权一个是所有权,这俩能是一回事吗?美国1971年跟日本签了个《冲绳返还协定》,又把施政权“归还”给了日本。
可美国自己都承认,这移交的是行政管理权,不损害任何主权主张。联合国至今都没承认日本对琉球拥有主权。
更打脸的是,第677号训令第六条还留了个尾巴:这份训令不得被解释为盟国对《波茨坦公告》第八条所指小岛的最终决定的政策指示。
什么意思?就是说盟军自己都承认,这份训令只是临时安排,不是最终裁决!
从1946年的第677号训令,到1951年的《旧金山和约》,再到1971年的美日协定,琉球群岛的主权归属从来就没最终确定过。
琉球在二战后的地位是——既不归日本,也不归美国,而是一种地位未定的领土。日本现在理直气壮地说琉球是它的固有领土?你倒说说看,从哪条国际法里找出来的依据?
再说说琉球本身的历史。琉球在明清两代一直是中国的藩属国,跟中原王朝保持着几百年的朝贡关系。直到1879年,日本才用武力强行吞并琉球,改设冲绳县。
说白了,日本对琉球的占有从一开始就是靠枪炮打下来的殖民果实!二战打输了,战败投降了,白纸黑字签字画押承认只拥有本土四岛了——现在又想翻案?这跟抢劫犯被抓现行之后说“这东西归我了”有什么区别?
说到底,高志凯这次把第677号训令重新摆到台面上,就是要告诉全世界:战后国际秩序不容篡改,二战胜利成果不容否定!
日本近几年在台湾问题、东海问题上上蹿下跳,又是配合美国搞军事部署,又是跟菲律宾搞所谓的“划界谈判”。
可你连琉球的主权都说不清楚,有什么资格在这些地方指手画脚?中国作为《波茨坦公告》的签署国和琉球历史的关联方,从来就没承认过美日私相授受琉球的合法性。
琉球问题不是陈年旧账,而是至今悬而未决的现实问题。日本右翼想假装看不见?对不起,第677号训令就摆在那里,78年前的铁证,日本自己签字认下的账,想赖?门儿都没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