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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大谱!”山西,一男子父亲下葬14年,某煤矿施工队没通知、没协商、没签协议的情

“离大谱!”山西,一男子父亲下葬14年,某煤矿施工队没通知、没协商、没签协议的情况下,背着男子挖开坟墓、迁走遗体。男子报警,对方送还尸骨,可男子打开棺木震惊的发现,埋了14年的尸骨没有白骨化,肉身完整,看着只像去世3-4个月的新尸体,男子一口咬定这不是父亲,尸骨被调包,可警方认定:归还遗体就是死者本人,没有调包,家属做DNA鉴定。但男子一了解,得知埋太久无法精准鉴定。煤矿涉事工作人员被行政拘留15天,但赔偿金额差距太大,男子一分钱都没拿到。

武先生的父亲下葬14年,早就入土为安了。

可万万没想到,当地一家煤矿施工队连个招呼都没打,既没提前跟家属说,也没谈过补偿,更没签过任何协议,直接就把父亲的坟给挖了,连遗体都私自迁走了。

武先生得知消息的时候整个人都傻了,在他们当地,这可是很大的忌讳,他当场就报了警。

后来,施工方倒是把装着遗体的棺木送了回来,可武先生一家人开棺一看,气的差点背过去。

老人家埋了14年,按说早该只剩骨头了,可眼前这具遗体居然肉身还完整,看状态,最多也就去世了三四个月,怎么看都不可能是自己父亲。

武先生一口咬定施工方要么是把遗体调了包,要么就是挖错了坟随便找了一具来应付事。

可警方调查之后说,还回来的确实是武先生父亲,不认可调包的说法,还建议武先生要是有疑问可以去做DNA鉴定。

武先生赶紧去问了鉴定机构,结果人家说,遗体埋的时间太长,现在根本做不出准确的鉴定结果,等于把他最后能确认身份的路给堵死了。

后来,煤矿涉事工作人员因为故意毁坏墓葬,被行政拘留了15天。

可赔偿的事,武先生跟煤矿那边谈了好几次都谈崩了。

武先生觉得,父亲的墓被挖本来就给一家人,造成了天大的精神伤害,如今,遗体身份又没法百分百确定,这个坎儿根本过不去,提的赔偿数都是合情合理的。

可煤矿给的钱,跟武先生的预期差了一大截,两边始终谈不拢。

如今,这事还悬着,武先生一分钱赔偿都没拿到。

他说自己就两个诉求:一是想确认这具遗体到底是不是自己父亲?让老人家能真正安心下葬。

二是,他想要个说法,煤矿没打招呼就这么干,总不能就这么算了。

周围村民也都替他抱不平,说换谁家遇上这事都忍不了,拖了这么久没结果,换谁都熬得慌。

2021年,河南周口也曾发生过类似事件,当地某产业园施工方没通知家属,擅自将村民家3座祖 坟挖平。

家属报警后,施工方起初只愿意每座坟赔偿2000元,家属不接受后起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施工方,向家属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8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这事显而易见,是煤矿那边不对,先不说遗体的事,没打招呼就这么干,本身就太欺负人了。

如今,卡在DNA鉴定做不了,换谁心里都得气不过,万一真弄错了,老人最后都没法安心走,家属这心结一辈子都解不开。

也不能怪武先生要赔偿多,精神伤害本来就没法用钱衡量,煤矿得拿出解决问题的诚意,不能拘着那点钱不想出,该承担的责任就得承担。

《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坟墓属于承载家属情感的特定纪念物,煤矿没经许可擅自挖掘,明显存在过错。

武先生有权主张合理的精神损害赔偿,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维护权益。

这类事件之所以屡屡发生,本质上是部分企业,对公民人格权益和公序良俗的漠视,总觉得“赔点钱就能了事”。

要从根源上避免这类纠纷,除了事后要保障受害者的索赔畅通,更要提高这类侵权行为的违法成本。

也就是说,不能只拘15天就完事,要让企业知道,不尊重逝者、不尊重家属情感,要付出足够沉重的代价,才能从根子上杜绝这种拍脑袋就施工的野蛮操作。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都市报道20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