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真大!7月15日报道,一名尚在实习期的22岁女子,开着车在路上飞驰,结果副驾驶上坐着有十几年驾龄的男友,竟把座椅放平呼呼大睡。就这样意外发生了,女子在停车场追尾身亡。事后交警认定她负全责,但失去独女的父母查看监控后彻底心寒,一气之下把男友告上法庭。[太阳]
奎屯到赛里木湖那条路,五月的风景应该挺好。可这趟车没到目的地,车上一个人先没了。
当时22岁的刘某在开车,男友赵某就坐在副驾上。
她拿驾照才几个月,还在实习期,按规矩上高速得有老司机全程盯着。
赵某2012年就拿本了,资格够,可监控拍下来的画面是这样的:男友赵某座椅放倒,双手搭在胸口,睡得很沉,事发前两分钟人都没动一下。
没多久,他们的车追尾了前面的大货车,停车场那一段,交警划责,刘某全责,她确实超速了,这是硬伤,谁也说不了别的。
但刘某父母咽不下这口气,起诉赵某,主张总损失 91 万余元,要求赵某承担 70% 责任,索赔 66 万余元。
他们的逻辑也不难理解,你人坐在副驾,睡着了,等于形同虚设,没起到该起的作用。
一审判下来,法院认了赵某有责任,占一成,赔88580块多。
但赵某当庭说了两件事,一是自己没错,二是他自己花钱买的30万驾乘意外险已经赔给了对方家里,这钱该抵。
不过法院当时没认这个抵扣的说法,理由是人身意外险和侵权赔偿在法律上是两条线,不能混着算。
之后案子上诉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院,二审的思路变了。
法官没有卡在"保险赔偿能不能抵侵权责任"这个法条表述上,而是回头看了一件更实际的事,这份保险到底是谁买的、买它是为了什么。
答案是赵某自己出钱投的保,初衷就是万一出事能兜住经济损失。
二审算了笔账,赵某该赔的那八万多,早就含在那30万理赔款里了,家属的损失已经被这笔钱填满了,如果还能再找赵某要一次钱,等于同一份损失赔了两回。
于是二审撤了一审判决,驳回了刘某父母的全部诉求。赵某之前另外转过5000块丧葬费,这笔跟判决没关系,算是他自己的一点心意。
这个结果第一眼看很扎心,明明存在陪同失职过错的赵某,最终无需另行承担侵权赔偿?
但往深了想,这里头站得住的道理是民法常讲的"损失填平":你亏了多少,补多少,不能靠一场事故额外挣一笔。
如果谁都能在保险赔完之后再起诉侵权方重复索赔,那以后还有谁愿意主动买这种险给家人朋友多一层保障?
当然,这案子能这么判,前提是保险金额够覆盖损失。
换个情况,如果赵某压根没买保险,或者赔付金额不够填平家属的损失,那10%的责任他还是躲不掉,该赔还得赔。
陪驾这件事,不是往副驾一坐就算完成任务,得真盯着路况,该提醒时提醒,该干预时干预。
一个年轻的生命没了,两个家庭的关系也走到了这一步。
法律给出了终审结果,但这事留下的提醒挺实在,新手上路找人陪着,得找真会看路的人,不是找个人来陪自己睡一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