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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这不是正当防卫?”北京,大二学生睡梦中被强行拉出宿舍,多人对其拳打脚踢,男

“难道这不是正当防卫?”北京,大二学生睡梦中被强行拉出宿舍,多人对其拳打脚踢,男子拿起水果刀护身,结果失手反杀2名同学,被警方逮捕并提起公诉。死者家人:我要他一命偿一命,并赔偿522万。男子:我这是正当防卫!法院会如何判决?

2018年8月27日晚,江苏昆山也发生过一起争议极大的持刀冲突。刘海龙醉酒驾车闯入非机动车道,随后下车推搡、踢打骑车经过的于海明,又从车内取出一把长刀,连续击打于海明颈部、腰部和腿部。

长刀脱手后,于海明抢到刀具,刘海龙随即上前争夺。短短数秒内,于海明刺砍刘海龙,刘海龙受伤后跑向轿车,于海明追出几步,见刘海龙离开车辆后没有继续追赶。

昆山市公安局逐帧核对监控,检察机关同步审查证据。2018年9月1日,公安机关认定刘海龙持刀攻击已经形成严重、紧迫的人身危险,于海明的反击属于正当防卫,案件被依法撤销。

于海明自身伤势不重,并未成为否定防卫的理由,因为司法审查还要看尚未造成结果的现实危险,不能要求防卫者等到重伤后再反抗。

几个月后,福州赵宇案又把界限推到公众面前。2018年12月26日深夜,李华踹门进入邹某住处,将邹某按在墙边殴打。

住在楼上的赵宇听到动静后下楼制止,拉倒李华。李华起身准备攻击并出言威胁,赵宇将李华推倒,朝腹部踩了一脚,造成李华重伤二级。

案件最初按防卫过当作出相对不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复查后,晋安区检察院于2019年3月1日撤销原决定,认定赵宇是在制止持续的不法侵害,依法作出无罪不起诉。

2020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正当防卫指导意见,要求办案人员站在防卫者当时所处环境中判断,综合考虑人数、力量差距、凶器、攻击部位、现场退路和侵害是否结束,不能只看谁伤得更重。

这个规则也说明,同样是持刀造成死亡,结论未必相同。

时间回到2014年10月11日凌晨,北京石景山区某高职院校宿舍。王某此前在体测时摔倒,林某等人饮酒后决定找刘振智出气。

公开报道显示,林某、王某等人两次进入宿舍,将正在睡觉的刘振智拉下床并带到门外,冲突中刘振智持折叠刀刺中林某胸腹部和王某胸部,两人因重要脏器受损死亡。刘振智随后回宿舍联系母亲,在家人劝说下携刀投案。

庭审中,辩护方提出防卫过当,法院则结合刺击部位、刀具使用方式和死亡结果,认定刘振智具有伤害故意,没有采纳防卫意见。不过,法院同时确认死者一方对冲突发生存在过错,刘振智具有自首、认罪和积极赔偿情节。

2015年5月2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振智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判赔两名死者家属共计十万余元。

案件争议一直存在,但司法结论表明,正当防卫不能只凭“先挨打”三个字认定,必须回到完整证据中判断危险程度和反击限度。

信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