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9个月内打赏主播1.8万次,累计金额45万,还有线下不正当关系,丈夫发现后要求退款被拒 近日,高女士迷上主播小孙,在9个月内打赏1.8万次,累计金额超45万元,还与主播发展出线下不正当关系。丈夫杨先生发现后要求平台退款,却遭到拒绝,引发公众对网络打赏乱象及夫妻共同财产权益的关注。 事件经过:疯狂打赏与婚姻危机 高女士在某直播平台结识主播小孙后,频繁打赏支持。短短9个月,她打赏次数高达1.8万次,打赏金额超45万元,几乎耗尽家庭积蓄。与此同时,高女士与小孙还发展出线下不正当关系。杨先生发现巨额打赏及妻子出轨行为后,认为打赏行为未经其同意,且部分资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平台退款,但平台以“打赏属自愿消费”为由拒绝。 法律视角:打赏性质与财产权益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专家指出,高女士在9个月内高频次、大额打赏,且资金来源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其丈夫杨先生有权主张部分打赏行为未经共同协商,侵犯了夫妻共同财产权益。若平台未尽到合理提示义务,或主播明知打赏资金可能来自夫妻共同财产仍接受,也可能承担相应责任。此外,高女士与主播的线下不正当关系,若涉及违背公序良俗,相关赠与行为(如私下转账)也可能被认定无效。 网友热议 • “打赏45万还出轨,太离谱了!” • “丈夫太冤了,必须把钱要回来” • “平台不能只收钱不担责” 数据显示,近年来网络打赏纠纷中,因“高额打赏”“隐瞒配偶”引发的争议占比超三成,部分案例涉事金额超百万元。律师提醒,夫妻一方在网络平台大额消费时,应尊重另一方知情权与财产权;平台应加强消费提醒与审核,避免成为不当消费的“助推器”。 这起事件为网络打赏与婚姻财产权益敲响警钟。当“打赏热情”遇上“婚姻责任”,如何守护家庭财产?您认为平台该如何规范打赏行为?欢迎留言讨论。
女子9个月内打赏主播1.8万次,累计金额45万,还有线下不正当关系,丈夫发现后要
莓爱分享
2025-09-16 15: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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