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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文物"回家"再进一步? 5月7日,据新华社报道,法国国民议会当地时间5月6日

中华文物"回家"再进一步?
5月7日,据新华社报道,法国国民议会当地时间5月6日,以141票赞成、0票反对的全票结果,审议通过了一项旨在简化非法所获他国文物归还程序的法律草案。按照程序,这个草案今天也就是7号就能在参议院通过,很快就能正式生效了。

很多人看到这个消息都特别激动,说这下圆明园那些流失的国宝终于能回家了,但我得先给大家泼一盆冷水,别高兴得太早。

法国总理勒科尔尼紧接着就说了一句非常关键的话:只有那些经过科学方式、依据严格法律标准认定为非法所获的文物,才会归还。

这句话分量很重,说白了就是,法国开了一扇门,但这扇门开得有多宽,哪些文物能从这扇门里走出来,还得他们说了算。


先说清楚这个法律到底改了什么。

以前法国有个规定,只要是纳入国家公共领域的文物,原则上是不能转让的,哪怕明知道是抢来的、偷来的,要归还也得一件一件单独立法。

大家想想,立法有多麻烦?要走议会程序,要辩论,要投票,一件文物可能要耗上十年八年,甚至几十年都不一定能成。

这次的新草案相当于开了个"快速通道",只要是1815年到1972年之间,法国以偷盗、掠夺等非法方式获得的外国文物,符合条件的就可以从公共领域里"移出",通过行政程序直接归还,不用再逐案立法了。

这确实是个进步,至少从制度上打破了过去那种"明知是赃物也没法还"的僵局。


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这个法律有很多的限制条件,不是万能的。

首先它只适用于1815年到1972年之间的文物,更早或者更晚的都不行。

其次它要求必须有"科学方式、严格法律标准"认定的非法证据,这个标准是法国定的,解释权在法国手里。

很多明明是战争掠夺的文物,法国可能会说没有证据证明是非法的,或者说当时的法律允许这么做。

最后所有的归还申请都要经过法国和追索国共同成立的双边科学委员会审查,还要征求法国国家文化财产归还委员会的意见,这里面有很多可以操作的空间。


说白了,这个法律只是给了我们一个谈判的平台,能不能真正拿回文物,最终还是要看我们自己的实力。

你证据够不够硬,外交够不够有力,国际影响力够不够大,这些才是决定文物能不能回家的关键。就像新民晚报说的那样,文物回家,靠的从来不是眼泪,而是国力。


我看到网上有人说,法国通过这个法律,是雨果的梦想实现了。

当年雨果曾经痛斥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的罪行,说"法兰西帝国吞下了这次胜利的一半赃物",希望有一天法国能把这些不义之财还给中国。

但我想说雨果的梦想还远远没有实现。法国现在只是开了一扇门,门里面还有无数的障碍。真正的硬仗还在后面,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说到底,文物回归不是为了追究历史责任,也不是为了报复谁,而是为了伸张历史正义,为了找回我们民族的记忆。

每一件流失海外的文物,都是中华文明的一部分,它们的根在中国,它们的家在中国。

它们的回归,是对那些为了保护文物而付出生命的先辈的最好告慰,也是对我们民族精神的最好传承。


这次法国的法律草案,是中华文物回家路上的重要一步,但不是最后一步。

我们既要看到进步,也要保持清醒,继续加大文物追索的力度,收集更多的证据,完善更多的国际合作机制。

我相信,随着中国国力的不断增强,随着国际社会对文物回归正义性的认识不断提高,总有一天,那些漂泊海外的国宝,都会回到祖国的怀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