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死拉了一个垫背的?”5月8日光明网披露上海一起令人痛心的事件,一名23岁女孩花费139元,报名参加了全程11公里、累计爬升650米的户外徒步项目。行进途中她身体出现严重不适,告知领队后便独自折返离开。
周末想去山里透口气,结果走成了绝路,这事谁顶得住。139块报名费,换来一条年轻生命的戛然而止,这样的账该怎么算。
5月的上海近郊,气温蹿上30度,闷得像捂在蒸笼里。中午十二时,队伍准时踏入山林。此行线路长达十一公里,途中地势起伏,累计爬升高度达六百五十米,一场充满挑战的山林之旅就此开启。
组织者将活动强度标定为一星,而风景评分为四星,如此安排,仿佛这是一场轻松惬意的打卡之旅,让人在舒缓节奏中领略美妙景致。52名队员,3名领队,这样的配置常见吗。
女孩23岁,扫了二维码就报了名,想着走走拍几张照片。没走多远,她脸色发白,恶心想吐,腿发软,这已是中暑的明显信号。她寻到领队跟前,面露难色,声音带着几分疲惫与无奈道:“我实在坚持不下去了,打算原路折返。”领队微微颔首,旋即抬手遥指一个方向,示意她自行下撤。未多言语,便任由她孤身踏上归途。
没有同伴陪同,没有再三确认,也没有简单的应急处理。这一路,杂草过膝,坡陡土松,太阳直怼头顶。下午3点,她倒在半山的野路边。据说两分钟后有山友路过报警,救护车赶来,抢救无效。
另一边,队伍还在打卡拍照。直至傍晚六点半,队伍集结清点人数之际,领队陡然惊觉,队伍中竟少了一人。自她三点颓然倒地,直至六点半才惊觉其失联,其间悠悠三个多时辰悄然流逝,每一分每一秒都似在无情诉说着疏忽与迟觉。
更长的,是从她被允许独自离队,到组织者发现不见了,中间过去了五个半小时,这样的管理能叫管理吗。女孩的父母愤而将旅行社诉诸法庭,为讨回公道,向其提出高达192万元的索赔诉求,一场关于责任与赔偿的法律纷争就此拉开帷幕。旅行社打出两张“王牌”,其一宣称毫无盈利,其二则强调自身备有免责声明,试图以此应对可能出现的种种状况。
他们晒出的账是这样的,52人收了6490元,支出6130元,净剩三百多。问题在于,赚多赚少能当免责理由吗。只要收了钱,就不是朋友AA,更不是公益活动。收钱就要担起安全保障的责任,这是一行一业的底线。
至于那张所谓的“出事概不负责”,真能扛事吗。法律条文明晰,若妄图凭借格式条款免除人身伤害责任,此类条款自签订之时起便不具备法律效力。
就像餐馆门口贴个“地滑自担”,真有人摔伤了,该赔还是要赔。自家规矩大不过法律,这是常识。
很多人关心,旅行社到底错在哪。法官给出的关键点很直白,高温天没有动态评估,出现明显不适的队员独自折返,没安排陪同。
更为致命的是,人员管控宛如一纸空文,未能发挥应有作用,形同虚设的状态使得诸多潜在风险无法得到有效遏制,局面令人忧心。三点有人倒地,六点半才清点出缺口,队伍在山里走了半天,没人回头确认一下。
三个领队管52人,热天、野路、起伏不小,这样的比例稳不稳。活动开始前有没有告知高温风险,中途有没有分段点名,这些都关系生死。
经法院审理终审认定,涉事旅行社需承担**30%**事故责任并履行赔付义务,本次赔偿总额超57万元,据此核算事故总损失约**190万元**。其余主要责任归咎于女孩自身。当身体抱恙时,她径自返程,未对独行潜藏的风险予以充分考量,从而导致后续情况发生。
这个结果引发争议,不少人觉得公道,也有人替女孩惋惜。说到底,每个人都是自己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但组织者的那一份,不能缺位。
近两载,廉价徒步团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只需几十块或一百多块,便能参与其中,且各条路线之名皆起得精妙动人,颇具吸引力。背后是人手压缩,急救包省了,押队也省了。
一句“风险自担”,就把该做的工作省掉了,这算不算明知山有虎。不赚钱就可以不配备救援预案,不巡点名,不设置回撤陪同吗。
别忘了入山时间也很要命。正午进山,太阳最毒,体力消耗最大,真的适合新手吗。哪怕把出发时间往前挪,把补给安排再细一点,结局会不会不一样。组织者要做的,其实并不玄乎。热天就取消或缩短路程,配够领队和押队,关键节点报数,设置掉队预警,出现不适必须有同伴护送。
普通人要记住的一件事是,不要独自折返,哪怕慢一点,也要跟在队伍里。水、电解质、简单的止吐消暑药,随身带上,别把希望全压在别人身上。因为意外来得很快,中暑不是小题。体温上去,循环紊乱,几分钟就可能失去意识,等到发觉,往往已经晚了。
这起判决给了市场一个明确信号,责任不会因为利润薄就消散,废纸挡不住法律。也提醒每个热爱户外的人,风景好看,路也会拐人。
最令人难受的,还是那一段独行的山路。聊天群里报名信息还在,头像却再也不会亮了。
信源:闪电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