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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员工雷某2016年入职某公司,长期在广州定居工作,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地点为广州

广州员工雷某2016年入职某公司,长期在广州定居工作,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地点为广州、广东区域。
2023年,公司以经营效益不佳为由,在薪资、岗位不变的情况下,单方面将雷某从广州跨省调至1800公里外的山东淄博。
此次跨省调动彻底改变其居住与生活环境,雷某多次书面明确拒绝。

随后公司强行认定其拒不到岗属于自愿离职,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雷某不服结果,历经近三年仲裁与诉讼维权。
法院审理认定,工作地点属于劳动合同核心条款,跨省调岗是重大合同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公司单方调岗且无合理补偿,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最终判决公司赔付雷某赔偿金、加班费、未休年假工资等共计50.7万元。

现实中,很多职场人都遭遇过不合理调岗,企业常误以为自己拥有绝对用工权,随意更改员工工作地点,忽视员工的生活和家庭实际情况。
本案中,公司将定居广州多年的员工,跨省调至一千八百公里外的山东淄博,即便薪资岗位不变,也彻底打乱了员工的定居生活和家庭秩序,属于不合理的重大变动。
企业未与员工友好协商,无视员工多次书面拒绝,还擅自判定员工自愿离职、单方辞退,确实存在明显过错。

法院的判决清晰划定了用工边界: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不是任性特权,调岗必须合理合规、尊重契约,不能随意牺牲员工的生活权益。
这份判决极具参考价值,治愈了职场人的维权困境。
它告诉所有劳动者,面对不合理跨省、跨区域强制调岗,无需被动妥协,保留书面异议等相关证据,就能依法维权。
对于企业来说,经营发展离不开员工支撑,尊重每一位劳动者的权益,依规协商、人性化管理,才是企业长久发展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