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名男子一夜之间摸了1000公斤螺丝,为啥被刑拘了,为这网友吵开了,
有的说:我们小时候摸都没这条法律
有的说:我昨天才摸的螺丝,我好害怕。
其实2个人摸了1000公斤确实有点过了,
主要违反三条:
1、时间不对:正处于法定禁渔期
案发时间为2026年6月11日左右,地点是浦阳江诸暨段。根据浙江省及诸暨市的禁渔规定,浦阳江流域每年的禁渔期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因此,两人捕捞时正处于全年最重要的鱼类繁殖禁渔期内。
2、地点不对:属于法定禁渔区
他们捕捞的浦阳江是被政府明令划定的禁渔区域,在禁渔期内,除娱乐性游钓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3、后果严重:捕捞量远超刑事立案标准
这是两人被刑拘最直接的原因。他们一晚上捕捞了超过1000公斤的螺蛳。根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500公斤以上,即达到“情节严重”的刑事立案标准。两人的捕捞量是这一标准的两倍多,因此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刑事拘留。
网友们如果你在自家塘摸个几斤螺丝回去吃肯定没问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