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订婚后报警强奸!山东未满18岁女子小鲁收下近25万彩礼后同居,分手后不仅拒不退还彩礼,反手就告未婚夫小孟强奸。就在网民哀叹男方又要遭殃时,警方却强势出手,给出了完全不同的态度。这次警方没和稀泥,而是明察秋毫,让企图利用“婚约强奸”做局的人彻底栽了跟头,这结果,怎能不让网友拍手称快!
事情得从去年3月说起,小孟经堂姐介绍认识了小鲁,彼时小鲁还没满18岁,距离法定结婚年龄还差着一截。两边家长一拍即合,觉得孩子们看着顺眼,当下就把婚约定了下来。小孟家是普通农户,为了这门亲事,硬是砸锅卖铁凑了近25万彩礼,其中光现金就有18万8,再加上见面礼、酒席钱,几乎掏空了家里所有积蓄,还借了不少外债。
订婚第二天,小鲁就搬进了小孟家,还顺理成章进了小孟家开的工厂上班,两人同吃同住,日子过得和小夫妻没两样。小孟心里盘算着,等小鲁到了法定年龄就去领证,好好过日子。可谁也没想到,这段看似顺理成章的婚约,仅仅维持了不到两个月就出了岔子。
小鲁突然翻脸,说看小孟哪儿都不顺眼,收拾行李回了娘家,明确表示要解除婚约。结不成婚没关系,小孟想着家里的血汗钱不能白花,便上门要求退还彩礼。可小鲁一家态度强硬,一分钱都不肯退。更让小孟始料未及的是,几天后他竟接到了派出所的电话——小鲁报警,说他强奸了自己。
这一下可把小孟吓得魂飞魄散,他之前刷新闻看过类似的订婚强奸案,知道这三个字的分量,一旦坐实,不仅彩礼要不回来,自己后半辈子都得背着“强奸犯”的骂名。那段时间,小孟整宿整宿睡不着觉,家里的工厂也无心打理,整日活在恐慌和焦虑中,就怕自己莫名其妙成了阶下囚。
好在这次警方没有和稀泥,而是实打实查起了真相。办案民警调取了两人的聊天记录,走访了邻居和工厂的工人,把所有细节都捋了一遍。聊天记录里,两人日常互动甜蜜,根本看不出有强迫的痕迹;邻居和工人也都作证,两人同居期间相处和睦,完全是自愿在一起的。没有暴力胁迫的证据,没有违背意愿的痕迹,警方果断给出了“不予立案”的结论,还了小孟一个清白。
洗清冤屈后,小孟反手就把小鲁一家告上了法院,要求返还彩礼。法院审理时说得明明白白,给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订婚,本身就违反法律规定,这份婚约从一开始就不受法律保护。至于小鲁一家辩称“已经同居就不该退彩礼”,法院也直接驳回——两人只是同住一个屋檐下,财务各自独立,没有共同生活的实质,算不上法律意义上的共同生活。
更关键的是,法院明确指出了责任划分:小鲁的父母明知女儿未成年,还收受大额彩礼促成婚约,存在主要过错;小孟明知对方未满18岁仍同意订婚,也有次要过错。最终,法院认定实际彩礼金额为19万8,判决小鲁家返还70%,也就是13万8千多元。
这个结果一出来,网友们纷纷拍手叫好。要知道,之前山西大同的订婚强奸案,男方因为确实存在强迫行为被判了刑,而这次山东的案子,明显是女方想利用“强奸”当武器,企图吞掉彩礼。好在警方明察秋毫,法律公正无私,没让诬告者得逞。
可能有人会问,婚约期间发生关系,就不算强奸吗?其实不然,最高法早就明确过,订婚不代表对性行为的默示同意,就算有婚约,违背女方意愿发生关系,依然可能构成强奸。但关键在于“违背意愿”,这需要实打实的证据支撑,像小鲁这样没有任何证据,纯粹为了吞彩礼而诬告,自然行不通。
而且小鲁的行为可不是小事,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这已经触犯了法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轻则拘留罚款,要是情节严重,还可能构成诬告陷害罪,面临刑事处罚。不过因为小鲁未满18岁,就算追责也会从轻处理,但这并不代表她的行为就合理合法。
再说彩礼返还的问题,2024年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早就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没办理结婚登记的,彩礼通常需要返还。小鲁一家想靠订婚吞掉彩礼,本身就不符合法律规定。
这起案子之所以让人解气,不仅是因为男方沉冤得雪,更因为它戳破了一种不良风气——有些人为了钱财,把婚姻当交易,把法律当儿戏,以为靠诬告就能得逞。可他们忘了,法律讲究的是证据,司法机关也不会任由有心人操纵。
小鲁未满18岁,本应是好好成长的年纪,却被父母推上订婚台,当成了敛财的工具,这本身就很可悲。而小孟虽然最终要回了部分彩礼,但这段经历也给他留下了心理阴影。说到底,婚姻的基础是感情和尊重,不是金钱交易;法律的底线是公平正义,不是诬告者的工具。
希望这起案子能给所有人提个醒:彩礼不是敛财的幌子,诬告也换不来不义之财。无论是订婚还是结婚,都得守法律、讲良心,别想着走歪门邪道。毕竟,法律的铁拳从来不会打瞌睡,任何企图挑战司法公正的人,最终只会自食恶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