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益资讯网

“贪大了!”浙江诸暨,2名男子深夜偷偷下水,摸了1000多公斤螺蛳,不料,警方赶

“贪大了!”浙江诸暨,2名男子深夜偷偷下水,摸了1000多公斤螺蛳,不料,警方赶到现场将二人抓获,一男子嘟囔:以为捞点螺蛳没多大事。结果,二人被刑拘。网友提问:摸螺蛳也犯法?

张某和邱某一看到了吃螺蛳的季节,两人一拍即合,下河,捞螺蛳。

二人准备了工具,说干就干,特意挑了深夜没人的时候下水,就怕被人看见,一晚上捞了整整34袋,上秤一称超过1000公斤,差不多两千斤。

就在两人为这满满收货得意的时候,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当地派出所收到线索,联合渔政的人赶到现场,当场将邱某、张某抓了个现行。

如果不是被抓到,他俩指不定还打算接着捞了螺蛳去卖呢。

被抓的时候,邱某还一个劲的嘟囔,说自己以为捞点螺蛳不算什么大事,所以,在深夜下水偷偷去捞。

哪曾想,竟然违法了。

首先得说清楚,螺蛳属于天然水域的水产品,不是谁想捞就能随便捞的。

现在很多天然流域都有禁渔期规定,这段时间就是给水里的动植物留出生长繁殖的空间,别说捞螺蛳,就是随便钓鱼都可能违规。

有人说,一晚上一千公斤确实太多了。以前我和同事晚上下班后在南门江边最多也捞三五斤就回去了。

更何况这俩人捞的量实在太大,1000公斤是什么概念?

普通人家吃螺蛳,一次买个两三斤够一家人吃了,这两千斤得是多少水域里攒出来的产量?

这么批量捞走,对浦阳江里的生态平衡破坏可不小。

还有人觉得,就算是捞多了,大不了罚点款,至于刑拘这么严重吗?

《刑法》第340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其实,平时大家在河边自己捞个一斤两斤尝鲜,一般没人会管。

但要是像这俩人这样,把捞螺蛳当成生财的路子,成百上千斤地往家搬,那就不对了。

有人还算了一笔账,捞点吃的问题不大,两千斤好吓人,两块钱一斤也四千多块了,这是获利啊!

这事从法律角度判断,主要看三个关键点:

首先是“有没有违反规则”,如果当地水域已经明确划定了禁渔区、规定了禁渔期,那这段时间、这个区域里任何捕捞行为都是违规的;

其次是“目的和数量”,普通群众自己捞个一斤两斤尝鲜,属于合理的休闲需求,就算偶尔捞点也没啥大事,一般也只是批评教育或者小额罚款。

但如果是为了牟利批量捕捞,像本案里,邱某、张某一次性捞上千公斤,本质是掠夺公共生态资源牟利,性质就完全变了。

最后是“有没有用禁用手段”,比如用电鱼、毒鱼、炸鱼,或者用网眼特别小的“绝户网”捕捞,不管捞多捞少,本身就已经违法,只要情节严重就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最终,张某、邱某被采取刑事拘留。

你看看,邱某,张某太贪心,如果他们小量尝鲜没人管,可一晚上捞1000公斤,真的就过分了。

也提醒大家,禁渔时段别伸手,禁用工具更不能碰。

评论列表

用户15xxx75
用户15xxx75 2
2026-06-15 22:10
禁鱼!不是禁螺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