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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动是魔鬼!”6月18日报道,浙江,78岁老人与同村人因水塘边种丝瓜问题爆发争

“冲动是魔鬼!”6月18日报道,浙江,78岁老人与同村人因水塘边种丝瓜问题爆发争吵,厮打中双双摔入水塘。两人在水中继续拉扯,过后,同村人自行游走上岸,老人却面部朝下趴在水中,待警察赶到时已溺亡。事后,同村人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老人家属对此难以释怀,追加民事诉讼索赔52万,法院这样判了


一块不到十平米的岸边空地,能翻出多大风浪,临海这起案子给了最沉痛的答案。两个人吵着吵着掉进水里,一个没能再上来,一个进了监狱,还要赔钱

这事发生在浙江台州临海的乡村,村里有好几处蓄水塘,平时由村民个人承包打理,用来灌溉,也种点自家菜。78岁的吴大爷承包了一口塘,不辞辛劳地清理塘中杂草,悉心维护塘岸根基。多年来,这片塘及周边岸地的使用权始终牢牢掌握在他手中

江某住在附近,务农为生,和吴大爷平时见面点头打个招呼,没什么过节。矛盾就卡在塘边那块靠水的小坡地,土湿、光足,种瓜刚好

江某先动了手,没通知也没征得同意,直接在岸边开垦,把丝瓜秧种了下去,长期占着这块地。吴大爷心中烦闷不已,曾先后三次当面对江某好言相劝,让其将植物移栽走。奈何江某置若罔闻,二人之间的隔阂也在这一次次的无视中越积越深

2024年7月27日破晓5点40分,薄雾尚萦,露水浸润岸边路面,湿滑难行。岸边未设护栏,而近旁水塘深逾两米,潜藏危险。两人在水塘边撞见,话没说几句就火气上来,声音一高一低,谁都不退

吵着吵着就动了手,在窄窄的岸基上互相推搡,脚下打滑,双双失去重心,一头扎进了塘里。冷水一浸,慌乱更甚,这时候该停还是该斗,结果他们接着在水里拉扯

在水中,强弱差距被显著放大。江某正值中年,身强体健,能迅速适应;而吴大爷年近八旬,还患有慢性病,腿脚不便,体力瞬间便难以支撑。几番纠缠后,江某甩开束缚,自己游回岸边,踩着泥上了岸

接下来做什么才合适,喊人,报警,伸手拉一把,哪怕扔根竹竿,是不是都有可能救人一命。可江某没有这么做,有报道说他没呼救,没打电话,很快离开了现场

待早起的村民察觉水面异样时,吴大爷已面朝下漂浮于水上,寂然无声,仿若被时间凝固,了无反应。大家赶紧报警,救援上岸,已经回天无力。司法鉴定给出的结论很明确,符合溺水死亡特征,这场水中的互殴拉扯,是直接诱因

案件步入刑事程序,江某称自己始终处于被动防守状态,是老人步步紧逼,落水后老人亦不肯松手。他坚称自己并无伤人之意,此乃一场意外事故。此说法能否成立?现场监控、证人证言与水域勘查记录相互拼凑,已然将全过程完整还原,其真实性与可靠性不言而喻

法院不采纳他的辩解,认定他在这起冲突中存在明显过错。2025年9月4日,当地法院一审宣判,江某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获刑。经审理裁定,其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八个月

不少人关心一点,上岸后不施救,要不要负责。判决里强调了风险可预见性,面对年迈、体能弱的对手,在水里纠缠,本就危险,上岸后不呼救、不施救,放任危险发展,过错更重,这不是单纯的意外。

刑罚落地后,事情没完。家属还有实际损失,怎么办,走民事。吴大爷的家人另行起诉,提出了520354.5元的赔偿请求,包含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家属误工费、交通费等一系列费用

这时法院又把全案过错重新捋了一遍,源头是谁挑的,转折点在哪里,结果是谁放任的。认定很清楚,江某私自占用他人岸地,是冲突的起点;对着老人动手推搡,矛盾升级;脱身后不呼救,是致命一环,负主要责任

难道那老人就毫无责任吗?实则不然。他在某些方面或许也难辞其咎,不能将所有过错都全然归咎于他人。面对邻里纠纷,他没有找村干部调解,也没有通过村规渠道解决,选择上手拉扯,身处高风险环境,还在湿滑岸边争执,自己也把风险推高,需负次要责任

责任比例落在了七三开,江某承担70%,吴大爷一方承担30%。对合理赔偿项目逐一核算,剔除不合理部分。经终审,判定江某需赔偿人民币48033.65元。很多人会问,索赔五十多万,为啥最后只赔近五万,关键在于责任比例,赔偿项目标准,以及当地计算口径,算出来就是这么个数

回头看这起案子,真的是一连串可避免的节点叠在一起。种菜前打个招呼,愿不愿意商量一下使用边界,找村里人来调解,先把藤移走,这些都可以做。哪怕吵起来了,离开湿滑岸边,别拉扯,风险也小很多

还有安全这根弦,水塘边无护栏,清晨露水大,路滑,人老,都是现实条件。村里要不要在水塘边做些基础防护,拉根绳,立个警示牌,划个缓冲区,成本不高,可能救命

江某上岸后的选择,也是很多人讨论的焦点。你救还是不救,救到什么程度,怎么救才不害己,这些问题并不抽象。最起码可以呼救,可以报警,可以丢竹竿、递绳子,别让对方独自沉在水里。

法律也在回应这种公共焦虑,刑事有刑责,民事有赔偿,过错多的一方就多担,过错少的一方也要担。

参考资料:78岁老人与他人在水塘厮打后溺亡 家属索赔52万--中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