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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女子试岗期间为了和老板套近乎,主动到老板办公室喝酒,期间百般讨好眉目传情

上海,一女子试岗期间为了和老板套近乎,主动到老板办公室喝酒,期间百般讨好眉目传情,没想到老板不吃这套,女子心生怨恨,出来后反咬一口,说老板给她下药还动手动脚,男友在公司大闹一场并报警,想趁机捞一笔。没想老板不慌不忙,只用一招就让女子傻眼!

这家公司是张某一手创办,业务做得有声有色,每年都要招进一批新人扩充团队。王某通过面试拿到试岗资格,进公司之后却没把心思放在业务上,反倒天天琢磨怎么讨好张某,穿着打扮也刻意往张某喜欢的方向靠。

那天张某难得清闲,在办公室里小酌,王某瞧准机会主动凑过去,提出陪着喝两杯。张某当时也想多了解一下这名试岗人员,便答应下来。

喝酒期间,张某一直围绕试岗期间的工作内容发问,王某却因为平时没把工作放在心上,被问到具体业务时支支吾吾答不上来,只能扯些别的话题往回绕,场面一度十分尴尬。张某心里大致有了判断,对这名员工的能力和态度都不满意,谈话很快收场。

走出办公室,王某清楚自己转正的希望不大,越想越不甘心,跟前来接自己的男友李某抱怨了几句。两人一合计,觉得办公室里只有张某和王某两人,没有旁人在场,干脆借这件事讹一笔钱。

王某和李某随后跑到公司大堂闹事,当着同事的面哭诉张某在酒里下药,还对王某动手动脚,周围不少人听到后议论纷纷,对张某的印象大打折扣。紧接着两人又跑去报警,王某在民警面前几度落泪,称自己酒量一向不错,唯独那天喝完头晕得厉害,怀疑酒里被做了手脚。

张某面对指控并没有慌乱,只说了一句话,办公室全程有监控,请民警调取查看。这一句话让王某当场愣住。警方随后调出录像,画面显示喝酒全程张某和王某隔着桌子对坐,没有任何肢体接触,反而是王某一直凑近张某说话讨好;同时送检酒水未检出任何迷幻、镇静类药物。

事情真相大白后,王某捏造事实诬告他人的行为被依法拘留三天,男友李某参与共同造谣闹事,二人共同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这起案件之所以能够这么快查清,离不开监控录像的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 2020 年 5 月 1 日施行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已经把合法录制、画面连续完整的视听资料明确列入民事诉讼的法定证据种类,企业办公场所的监控录像只要来源合法,就可以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被拘留并不是这件事的终点,张某觉得自己的名誉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损害,随后将王某和李某一同告上法庭,要求二人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10 万元。

庭审中王某和李某辩称当时喝醉了,意识不清出现了幻觉,并非故意诬陷,但法院查明二人是有预谋地编造事实、恶意中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1024 条关于名誉权的规定,认定二人的行为构成名誉侵权。

这一条款是 2021 年 1 月 1 日《民法典》正式施行后,人格权独立成编带来的重要变化,此前国内对名誉权的保护散见于多部单行法规,体系并不完整。 最终法院判决王某、李某共同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对张某造成的不良影响。

张某主张的 10 万元精神损失费因缺乏充分证据未获支持,但法院判令二人共同承担张某为维权产生的合理开支,赔偿 2000 元。一场想靠捏造事实讹钱的算计,最后变成了一纸拘留记录和一份道歉声明,王某和李某都没能讨到便宜。

信息来源:深圳晚报《试岗女子诬告老板性骚扰,监控还原全过程,造谣者拘留三日还要公开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