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税近24亿元,这得动用多少关系,得牵扯到多少人,才能干出如此“惊天动地”的大事啊!把私募硬搞成了公募,这种情况算不算团伙作案?是不是应该深挖“贼首”,严惩这些蛀虫呢?最好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
很多普通人可能分不清公募和私募最核心的区别,这恰恰也是这次违规操作最恶劣的地方。公募基金面向社会不特定大众发售,有着严格的监管红线、信息披露规则以及税收约束,准入门槛低,受众覆盖面极广。私募原本是针对合格高净值投资者设立,有着人数上限、投资门槛的硬性约束,两者在税务核算、监管强度上完全是两套标准。
中行这次操作的手段直白来讲就是钻制度空子,拉着本行大量员工凑人头,每人只出1块到100块的极低资金,硬生生凑够公募的持有人数量标准,把11只私募产品伪装成公募运作。24亿的逃税金额,放在任何一家金融机构里都属于体量巨大的漏洞,绝非某个基层员工一时糊涂就能操盘落地。
整套流程从通道机构选定、人员组织募资、产品结构包装再到财务账目调整,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内部不同岗位的人员配合放行,从上至下必然形成了一条默契的利益链条。一线执行的员工看似只是被安排出几块钱凑数,看似没有直接捞取巨额收益,但本质上都成为了这次违规操作里的一环,而真正掌控决策、从中谋取巨额不法利益的核心人员,才是整个事件里最该被追责的关键。
金融行业之所以设置层层监管,就是因为资金体量庞大,一旦规则失守,损害的不只是国家财税收入,整个资本市场的公平秩序都会被动摇。银行作为国民最信赖的金融主体之一,手握公众的信任,本该是遵守财税法规、维护市场秩序的标杆,如今出现这般大规模的违规逃税行为,会直接消耗大众对大型金融机构的信任感。
大家不妨想一想,如果这类通过拆分产品、凑人头规避监管偷税的模式没有被彻底整治,会不会有更多金融机构效仿?监管查出问题之后,如果只是简单罚款了事,没有对整条利益链上的决策者、执行者进行对应追责,制度的约束力又该如何体现?
这件事不能停留在曝光层面,审计署披露线索之后,需要顺着资金流向和人员脉络全面彻查,区分清楚决策层、执行层各自需要承担的责任,既要追回全部流失的税款,也要对失职渎职、刻意违法的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杜绝内部出现抱团遮掩、从轻处理的情况。金融市场的底线容不得试探,任何利用制度漏洞中饱私囊、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都必须付出足额的代价。
这起案件暴露出大型银行内部风控、财务监管还有亟待补齐的短板,人员听从指令盲目配合违规操作的现象也值得反思,制度的笼子既要扎紧外部监管的口子,更要强化企业内部自上而下的合规意识,不能让权力在封闭的环节里随意游离在规则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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