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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32 岁女子在分娩过程中突发急性羊水栓塞,医生为了保住女子和孩子的性命

浙江金华,32 岁女子在分娩过程中突发急性羊水栓塞,医生为了保住女子和孩子的性命,给女子做了子宫全切手术,但女子却因此昏迷。

9 年来,为了让女子清醒,家人花了 117 万元医疗费,辗转多家医院,但始终未能如愿。涉事医院在赔偿了 36 万元后,未再作出任何赔偿。女子家属认为赔偿太少,便将医院再次告上法院进行索赔。

这位女子名叫童女士,2016 年 12 月,童女士在金华当地一家医院生下了一名男婴。对很多家庭来说,迎接新生命是值得高兴的事,但那天发生在产房里的一切,彻底改变了这个家庭此后十年的走向。

羊水栓塞这个词,很多人听说过,但真正了解这种病的人并不多。早年间医学界普遍认为,是羊水中的有形物质堵住了血管,但随着研究推进,现在的主流观点认为。

羊水栓塞的核心机制更接近一种过敏样免疫反应,胎儿抗原进入母体循环后,会触发异常的炎症级联,引发肺动脉高压、心功能衰竭,乃至弥散性血管内凝血。

发病急,进展猛,有些产妇从出现症状到心跳骤停只有几分钟,医疗团队几乎没有喘息的时间。国内早年临床文献数据显示,羊水栓塞的发生率大约在每十万次分娩中 1.9 到 6.1 例之间,早年缺乏标准化抢救流程时,国内临床历史死亡率曾高达 60% 到 80%。

正因这种病如此凶险,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 2018 年牵头产科、重症医学、麻醉多学科专家制定《羊水栓塞临床诊断与处理专家共识》,由国家卫健委在全国医疗机构推广执行,这是中国第一个针对这一急症的权威临床指南。

明确指出一旦确诊或高度怀疑羊水栓塞,须立即启动多学科联合抢救,早期使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抗过敏药物是救治规范中的重要一环,并在必要时果断实施子宫切除术以控制大出血。

也正是在这个知识背景下,童女士案件后来的鉴定结论才显得格外沉重。鉴定报告指出,接产医生对羊水栓塞的辨别认识存在明显不足,未能在第一时间启动抗过敏治疗。

导致童女士落下一级伤残,且病历记录本身也存在不规范问题,鉴定机构最终将此次事件定性为医疗事故,医院过错参与度 15%。

2018 年,童女士家属依据鉴定报告将涉事医院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羊水栓塞本属不可预料的突发情况,救治难度客观存在,医院虽有过错,但程度较轻,最终判定医院承担 15% 的责任,向童女士赔付 36 万余元。

不过,判决书中有一处特别的表述:认定护理年限按 5 年计算,5 年届满如童女士仍需护理、持续产生医疗开支,原告方可另行主张权利。

这句话,埋下了日后再次起诉的伏笔,从 2018 年 12 月到 2025 年 12 月,童女士家属累计支出医疗及护理费用 117 万余元,而医院方在支付了最初的 36 万后,再无主动赔付。童女士的丈夫曾对人说,钱花了多少倒不是最难受的,难受的是始终看不到尽头。

根据民法典第 1221 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童女士这样的持续性损害,每阶段新增的医疗费、护理费都属于合理损失,可分次单独起诉主张,法律并不会因为一次判决便封死受害方的索赔空间。

家属提起二次诉讼后,法院审理完毕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医院按照 15% 过错比例,另行赔偿后续相关损失 31 万余元,两次赔付合计 67 万余元。这场长达数年的索赔拉锯,已有明确司法结果。

信源:红星新闻《金华产妇羊水栓塞成植物人,医院赔 36 万后再被判赔 31 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