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一位保洁阿姨,已经帮女儿偿还了100万欠款,自身也因此背负着20万外债。如今债权人又要求她再承担101.9万债务。阿姨每月仅有1600元养老金,依靠日常保洁补贴生活,完全没有还款能力,也从未答应过代为偿债。债权人提交两段通话录音作为核心证据,但阿姨日常只使用老年机,不会操作智能手机,否认拨打过相关电话。目前案件已经进入二审阶段,暂未作出终审判决。
这位70岁的保洁阿姨,一辈子老实本分、勤勤恳恳。
每天天不亮就出门扫楼道、捡废品,每月退休金1600元、保洁工资2000元。
一分一毫,都是弯腰劳作、起早贪黑熬出来的血汗钱。
谁也想不到,这样一位省吃俭用、从不乱花一分钱的老人,会被自己的亲生女儿,一次次拖入无底的债务深渊。
阿姨心软,见不得孩子吃苦。
早些年女儿在外频繁欠债,阿姨一次次出手兜底,前后帮女儿还清了100多万欠款。
掏空一辈子积蓄不说,老两口自己还落下20万外债。本以为熬过最难的日子,余生可以安稳度日、踏实养老。
奈何世事荒唐,人心贪婪。
2022年,阿姨的女儿再次向他人借款180万,到手后全部挥霍殆尽,到期分文无力偿还。
债主起诉女儿,官司胜诉,却发现女儿名下无房、无车、无存款,完全无法执行回款。
讨债无果,债主直接把目标转向了毫无过错的年迈母亲。
债主仅凭几段通话录音,主张是阿姨亲口承诺,自愿替女儿承担剩余债务。
一审法院依据声纹鉴定结果,直接判决:阿姨承担101.9万的连带清偿责任。
突如其来的百万巨债,让阿姨彻底崩溃、无从辩驳。
她一辈子只会用老年按键机,不会使用智能手机、不会操作微信、更不懂网络借贷。
所有所谓的还款记录、沟通痕迹,都是女儿偷偷冒用她的身份、账号私自操作,阿姨全程不知情、未参与、未追认。
阿姨始终坚持,这段所谓的承诺录音,根本不是自己录制的。
是女儿刻意压低声线、模仿老人语气,刻意伪造出来的虚假证据,用来欺骗债主、转嫁债务。
为了自证清白,阿姨自费重新做声纹鉴定,结果与一审鉴定完全相反,证明录音并非她本人。
直到二审开庭,正在看守所羁押、涉嫌诈骗的女儿,在律师会见期间坦白:录音是我模仿我母亲声音伪造的。
整件事的荒诞与心酸,在此刻展露无遗。
一位勤勤恳恳、善良一辈子的七旬老人,已经替孩子扛下百万债务、背负外债,最后还要被亲生女儿伪造证据、恶意栽赃,平白背负巨额欠款。
目前二审法院已接纳疑点,准许重新进行司法鉴定,案件暂未作出终审判决。
本案核心争议聚焦在:存有争议的通话录音,是否能够认定老人需要共同承担这笔欠款。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明确规定: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依照这条法律,想要让第三方一起还债,核心前提是本人清楚情况、主动做出承担债务的表态。
结合庭审录像记录的材料,目前庭审里出现了两份结论不一致的声纹鉴定报告。
声纹鉴定依靠技术比对声音数据,可以作为案件参考,但技术本身没办法百分百还原当时的录制场景,也无法直接确认录制时有没有人为模仿、特殊录制环境等情况。
从录像呈现的当事人实际情况来看,这位老人日常收入有限,日常仅使用简易老年手机,对大额借贷的后果缺乏认知条件,客观层面和这笔高额债务的承担场景很难匹配。
民事法律遵循个人债务个人承担的基本原则,成年子女的借款,本身由借款人自行承担还款责任,父母没有法定的代为偿还义务,是否帮忙还款完全取决于个人自愿。
现阶段本案存在鉴定结论冲突、当事人各方陈述不一致等多重疑点,在证据没有形成完整闭环的前提下。
二审提出重新司法鉴定,是法庭审理中核查证据、还原案件事实的常规流程。
最终能不能认定承担连带债务,依然需要法院结合全部庭审录像资料、各项证据,对照法律规定综合判断,不会只单独依据某一段录音下定结论。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素材来源于极目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