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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亳州,27岁的小张为了娶到一位二婚带娃的女子,掏空了全家。 10万现金彩礼

安徽亳州,27岁的小张为了娶到一位二婚带娃的女子,掏空了全家。

10万现金彩礼、116克黄金、140箱酒水,外加一套80多万的婚房。

可就在拍婚纱照前,女方突然变卦——再加30万彩礼,否则不结。

张家实在拿不出钱了,要求退婚退彩礼。女方却翻脸不认账:钱没收到,黄金也没见过。

一个想娶媳妇的老实家庭,一个步步加码的“准新娘”,一场退不掉、告不赢的“彩礼困局”。

老张家是安徽亳州人,在杭州打工十多年。27岁的小儿子小张性格内向,不善言谈,在杭州做滴滴司机,每月收入只有几千块。老张急坏了:“我们那里男多女少,再不结婚真就讨不到老婆了。”

2024年8月,老张回村时,同村男子介绍了一个镇上的女子——26岁,离过婚,带着一个1岁的小女孩。“我们完全不介意,小儿子相亲过七八次,能赶紧娶到老婆就行。”老张一口答应。

2024年9月,两家人正式见面。饭店大圆桌坐了10个人,“女方长得还可以”。小张也是满意的。经过媒人说合,双方定下了婚事。

女方通过媒人转达条件:20万彩礼(订婚先付10万)、三金(黄金116克)。老张同意了。

2024年腊月,老张带着小儿子包了一辆车,带上10万块钱现金、116克黄金、一只羊、半只猪,以及140箱白酒和几十箱饮料,上门定亲。光酒水就花了3万多。

小张还带着女方母女逛商场,买了几套衣服:最便宜的799元,最贵的皮草3604元。黄金买了三件:一个金手指、一个金戒指、一个金吊坠,共116克,花了两万九千多。

整个定亲过程中,女方的母亲直接接手:10万现金和黄金被女方母亲拿进里屋,没有按习俗公开展示。

这个细节,事后想来格外扎眼。

定亲之后,商议婚期时,女方变卦了:“没房子怎么结婚?”老张咬咬牙,给儿子买了一套价值80多万的婚房。

婚房买了,婚纱照还没拍,女方又提出再加30万彩礼。张家实在拿不出更多钱了。双方协商后,女方降到“再加20万彩礼加6万元酒水欠条”。

张家承受不起,决定退婚,要求女方退还彩礼和黄金。

女方的回应,彻底击碎了张家的幻想。

先是说:只收到一万一千元,黄金没见过。 张家提供了银行取现记录、金店购买凭证,女方又说:钱花光了,黄金丢了。随后拒接电话,彻底失联。

张家报警后,警方认为这属于民事纠纷,建议起诉。可到法院咨询后,又被告知“证据不足,容易败诉”,建议撤诉。

总计损失:10万现金 + 116克黄金(约3万元)+ 140箱酒水(3万多)+ 80多万婚房 = 近100万。

张家一分钱都没拿回来。

为什么“骗婚”这么难告?

第一,刑事上“骗婚罪”不存在,诈骗罪又难认定。

法律上没有“骗婚罪”这个独立罪名。诈骗罪需要证明行为人从一开始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且“虚构事实、隐瞒真相”。

女方确实见了面、订了婚、收了彩礼——表面上有“结婚意愿”,只是后来反悔了。

很难证明她“从一开始就是骗”。警方倾向于将其定性为“民事纠纷”,而非刑事案件。

第二,民事上“彩礼返还”看似明确,实际操作困难重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也明确,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应予返还。

但张家面临一个现实难题:女方坚称“只收到一万一千元,黄金没见过”。没有现场签收记录、没有第三方见证,现金和黄金的交付成了“口说无凭”。

第三,媒人介绍、现金交付、无书面协议,传统婚俗与现代法律的碰撞。

农村订婚,讲究的是媒妁之言、现金交付。张家提亲时,10万现金和黄金由女方母亲直接拿进里屋,没有签收、没有见证。这在传统习俗中“很正常”,但在法庭上就成了“证据不足”。法律不认“习俗”,只认证据。

一个27岁的老实男人,一个二婚带娃的26岁女子,10万现金、116克黄金、140箱酒水、80万婚房——总计近百万的付出,换来的是一句“钱花光了,黄金丢了”。

目前,张家仍在维权路上。但这起“彩礼困局”留给社会的思考远未结束:当“天价彩礼”遇上“翻脸不认账”,法律到底是保护老实人的盾牌,还是骗子的护身符?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