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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不结婚的下场吧!”上海,46岁独居女子突发脑溢血,只能找远房表弟签下手术

“这就是不结婚的下场吧!”上海,46岁独居女子突发脑溢血,只能找远房表弟签下手术同意书,但女子还是不幸离世。谁曾想,女子离世半年后,还没有把墓地落实,一直没有下葬。这期间,围绕她遗产的事情一直没扯清楚。前几天总算有了转机,她生前所在的居委会决定先垫钱把墓地买了,把她安葬在她父母旁边。

蒋女士是去年10月出的事。那天她跟公司请假,说头晕得不行,没法动。同事觉得不对劲,就跑去她家里看,发现情况很严重,赶紧把人送去了医院。

一查是脑溢血,得马上做手术。可蒋女士父母早就没了,她一直没结婚,也没有孩子,身边根本没有直系亲属。医院说了,做手术得有家属签字。

公司到处找人,最后通过她的社交账号联系上了一个远房表弟。这个表弟跟蒋女士什么关系呢,就是表弟的爷爷和蒋女士的奶奶是亲姐弟。两人平时基本不联系,也就过年吃顿饭能碰上一面。

表弟赶到医院签了字,还跟公司一起垫了3万块钱医药费。蒋女士病情一度有好转,但转院之后突然就恶化了。12月14日,人还是没能留住。

人走了,麻烦才刚开始。表弟和蒋女士生前几个朋友想给她办个追思会,买块墓地,让她入土为安。

按说蒋女士名下是有遗产的,用自己的钱办自己的后事,听起来再正常不过了。但真到了操作的时候,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蒋女士没有法定继承人,也没留遗嘱。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没人继承又没人受遗赠的遗产,最后是要归国家所有、用来做公益的。遗产怎么处置、丧事怎么操办,都得走一套严格的法律程序。

表弟虽然跟蒋女士有血缘关系,但属于远亲,在法律上既不是继承人,也不是遗产管理人。他想从遗产里拿钱出来买墓地,居委会书记当时直接说了,这个不行,顶多给她办个海葬。

表弟想不通,说自己的后事还不能用自己的钱去办,谁碰到这事儿谁心里都不好受。民政局后来也出来解释了,说买墓地的钱可以从遗产里出。

但什么样的支出算合理,当时根本没有明确说法。蒋女士这个情况又是头一回碰到,领导们也在商量怎么办。

12月24日,虹口区法院指定区民政局当蒋女士的遗产管理人。民政局接手后开始核查她名下的银行账户、保险、房产,梳理她生前的债务。

这一查发现情况还挺复杂,涉及房产抵押、大额贷款、第三方债务人,好几个地方的法院都在同时处理。全部弄完需要很长时间。

这一拖就是半年。蒋女士的骨灰就一直放在殡仪馆里,没着没落的。表弟之前垫的4000块医疗费倒是通过开庭拿回来了,但墓地的事情始终没个结果。

直到今年7月初,事情总算有了转机。虹口区民政局发了通报,说出于对逝者的尊重,属地居委会先垫钱买墓地。

参照全市墓地的平均价格,在蒋女士父母安葬的地方给她也买一块,让她和父母葬在一起。居委会还打算考虑表弟的建议,把蒋女士和父母墓地的10年管理费一起交了。

后续等遗产那边的账都理清楚了,再按规定结算。蒋女士生前好友知道这个消息后对媒体说,居委会表示会托底,先垫钱把墓地问题解决了。

很多人看到这可能会问,她到底留下多少遗产。网上有传言说几百万甚至上千万,但官方没有公布具体数字。可以确定的是,她名下确实有房产和一些资产。

正因为有这些遗产,事情才变得这么复杂。有资产就意味着有债务要处理,有程序要走。如果她名下什么都没有,可能早就由民政部门按无主遗体处理了。

回到开头那句话。这就是不结婚的下场,这话说得太轻巧了。蒋女士的问题不在于结没结婚,而在于一个人突然倒下之后,整个社会有没有一套机制能接住她。

手术签字要找八竿子打不着的远房亲戚,想用自己的钱买块墓地比登天还难,骨灰在殡仪馆躺了半年等不来一个安葬之处。这些事情跟结不结婚没关系,跟法律制度完不完善有关系。

好在蒋女士最终能跟父母葬在一起了。居委会垫的钱,后续从她遗产里结算。她生前没来得及安排的事,身后总算有人替她办了。只是这个过程,真的拖得太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