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太无耻!”7月13日报道,吉林长春,一八旬老太疼爱自己的孙子,早早的把自己的唯一住房送给了他,还办理了过户手续。可没想到,老太后来生病住院,孙子竟然不同意她回去住,气得老太将孙子告上了法院!
吉林长春,匡老太今年八十多岁,一套老房子是她全部的安身之所,多年前她疼孙子疼到骨子里,想着早晚都是他的,干脆提前把房产赠与过户,手续办得利利索索,老太太依旧住在里面,日子照常过着。
转折发生在她频繁住院之后,人上了年纪,身体难免出毛病,住院治疗成了家常便饭,可这次出院回来,门锁没换,心却换了,孙子不让她进门了。
没有商量,没有过渡,一个八十多岁的老人,拿着自己住了一辈子的钥匙,打不开自己家的门,这事儿搁谁身上都得懵。
法院的二审判决书,把这段荒唐事钉在了纸上,孙子陈某不服一审撤销赠与的判决,上诉了,二审法院直接驳回,维持原判,房子要重新过户给老太太,法律给了说法,但那份被亲孙子扫地出门的滋味,恐怕比判决书沉重得多。
赠与合同有个隐藏条款,很多人不知道,法律界管它叫法定撤销权,简单说就是,我把东西给你了,但你严重伤害我,我可以要回来。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写得很清楚,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这条款的触发条件,往往是极端情境下的最后防线,平时根本没人想起它,偏偏让一个八十多岁的老人用上了。
对簿公堂的双方,曾经是奶奶和孙子,这个身份反差本身就让人心里发堵,撤销权还有个时间限制,一年之内必须行使,从知道撤销事由那天算起。
老太太想必是在出院被拒后,才真正意识到事情的性质,她没有忍气吞声,没有默默去找别的地方住,她走进了法院。
这个决定需要多大的决绝,一个把房子早早过户的老人,出发点肯定是信任,甚至是宠溺,把信任彻底打碎,再把公道讨回来,这个过程对一个老人来说,每一步都是煎熬。
不是说所有子女都靠不住,但把所有鸡蛋放进一个篮子,篮子翻了就什么都没了,法律能兜底,但法律兜底的前提是,你有能力去打官司,有钱去请律师,有足够的时间等判决,这些条件对很多老人来说,本身就是门槛。
法院的二审判决维持原判,意味着这个案件有了终局,但对社会来说,真正的终局是更多的人不再重蹈覆辙,不再把晚年押注在别人的良心上,而是把主动权牢牢控制在自己手里,匡老太用一场官司给自己要回了房子,也给所有旁观者敲了一记响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