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暧昧踩红线,两次侵害绝非感情纠纷,底线不容混淆!
广东,已婚女子跟另外一个已婚男子外出玩,晚上男子将女子给侵犯了,女子说你得赔钱。男子赔偿3万元,并且说要见面道歉,没想到男子灌醉了女子,再次侵犯了她。女子又索要4万元赔偿,这次男子否认,直接说两个人是婚外情的关系。女子不答应,说不赔偿那就一直纠缠,最后无奈,男子说愿意先赔偿2万元。
一时新鲜感的越界见面,最终演变成两段践踏法律的伤害,这件事撕开了不少成年人模糊边界的荒唐现状。两人各自有家,本就该守住婚姻和道德底线,私下结伴出游,早已埋下隐患。
第一次独处时,男子强行侵犯对方,事后自知理亏主动拿出3万元私了。本该到此为止,双方彻底断联,可男子心怀歹念,以当面道歉为由再次约见,蓄意灌醉女子实施二次侵害。接连两次违法行为,早已脱离所谓异性暧昧的范畴,是实打实的犯罪行为。
受害女子事后先后索要3万、4万补偿,看似是协商了事,实则是受害方维权的一种本能反应。反观男子,见对方再次索赔立刻变脸,拿“婚外情”当挡箭牌,妄图把性侵歪曲成你情我愿的私情,试图逃脱法律制裁,自私冷漠的本性暴露无遗。
很多人看到这里会产生分歧:有人指责女子不该婚内私会异性,自食苦果;也有人怒斥男子两次施暴、事后甩锅,毫无担当。但我们必须分清两件事:婚内私下约会是道德瑕疵,可性侵是触犯刑法的重罪,二者不能混为一谈。感情越界有错在先,却绝不等于任何人拥有侵害他人身体的权利。
男子想用婚外情掩盖犯罪,纯粹是混淆视听。即便双方存在不正当往来,违背妇女意愿发生关系,依旧构成性侵。所谓2万元和解,也不能抹平两次伤害。
这件事给所有人敲响警钟:婚姻里守好边界是自保,遭遇侵害切勿私下用钱了结,及时报警才是唯一正确途径。别让一时糊涂,换来无法挽回的终身伤害。
大家觉得,女子私下赴约有错,就能减轻男子的犯罪行为吗?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中年婚外情感 婚外情感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