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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康说法:四川巴中,女子婚后发现丈夫隐瞒

四川巴中,女子婚后发现丈夫隐瞒婚史,还长期不回家,6年后,丈夫竟与一已婚女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下一私生子,更令女子崩溃的
四川巴中,女子婚后发现丈夫隐瞒婚史,还长期不回家,6年后,丈夫竟与一已婚女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下一私生子,更令女子崩溃的是,该女人她从小认识,之后,女子在出租屋撞破二人的苟且之事,却因证据不足未立案,直到丈夫与第三者同居15年后,女子终于攒足证据,举报二人,最终让丈夫和第三者付出代价。

2001年,罗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了罗先生,一场仓促的相亲,一段匆忙的婚姻,就此拉开了她长达二十多年的痛苦人生。

那时候的她,满心都是对婚后生活的期待,以为找了个靠谱的男人,能踏踏实实过日子。

可万万没想到,自己嫁的人,从一开始就藏着天大的秘密——罗先生早就隐瞒了自己的婚史,这场婚姻,从根上就是一场欺骗。

婚后的日子,并没有罗女士想象的那般安稳。

丈夫罗先生总是找各种理由不回家,对家里的事不管不问,起初罗女士还自我安慰,觉得男人在外打拼难免忙碌,可久而久之,越来越多的异样。

更让她心寒的是,罗先生外边的那个女人,竟是自己从小认识的同乡闫某。

一边是枕边人的背叛,一边是熟人的插足,双重打击让罗女士几乎崩溃。

2007年,罗先生彻底撕破脸皮,明目张胆地和闫某以夫妻名义住到了一起,后来两人还生下一私生子。

那时候,闫某的丈夫身患癌症,早已下了病危通知书,可闫某全然不顾自己的婚姻状况,执意和罗先生厮混,全然无视罗女士的合法婚姻,这份自私与冷漠,实在让人不齿。

2009年,罗女士在一处出租屋里,当场撞破了丈夫罗先生和闫某的苟且之事。

她悲愤交加,选择了报警,满心希望法律能给自己一个公道。可因为当时证据不足,没能立案。

看着两人依旧你侬我侬,没付出任何代价,罗女士心里又气又委屈,可她没有放弃,心里憋着一股劲,一定要为自己讨回说法。

这一等,就是近十年。

闫某为了给私生子上户口,她在2016年和病危的丈夫离了婚。

没想到,罗先生却始终不肯和罗女士解除婚姻关系,一边守着合法婚姻的名头,一边和别的女人过着夫妻般的日子,把罗女士的婚姻彻底变成了一个笑话。

直到2018年,罗女士搜集了足够的证据,这起重婚案才终于正式立案,漫长的维权路,终于看到了一丝曙光。

法院认定:罗先生和闫某从2009年到2024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了整整15年。

那么问题来了,没领结婚证,长期同居也算重婚吗?

当然算!

《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法律上的“结婚”包含事实婚姻。

罗先生未离婚,却与闫某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生育子女,且被周围人认可,属于事实上的重婚 。

即便没领证,只要对外以夫妻相称、持续稳定共同生活,仍可构成重婚罪。

另外,闫某明知罗先生已婚,有妻子,还和他在一起,同样构成重婚罪。

《刑法》第258条规定: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同样构成重婚罪 。

闫某明知罗先生未离婚,仍与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子,属于明知故犯,因此与罗某一同获刑。

法院最终审理认定,两人的行为已经构成重婚罪。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判处罗先生有期徒刑1年8个月,闫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

这对背叛婚姻的男女,终于得到了法律的制裁。

可罗女士心里依旧难以释怀,在她看来,两人从2007年就开始重婚,时长远超法院认定的15年。

于是她提起抗诉,想要一个更公正的结果,可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一审判决无误,驳回了她的抗诉请求。

说实话,罗女士想要的,从来不是简单的判决,而是对自己多年委屈的一个交代,是对背叛婚姻、践踏法律之人的严惩。

婚姻不是儿戏,法律更不是摆设,就算没有二次登记结婚,只要在婚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就触犯了重婚罪,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而罗女士的坚持,也让我们看到,面对不公与背叛,唯有拿起法律武器,才能守住自己的底线,让犯错的人付出应有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