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忠謀(1926年-1970年4月11日)安徽樅陽縣人。1949年參加解放軍,1965年退役後任安徽固鎮縣醫院門診部副主任。文革初期與其夫皆被審查批鬥。1970年2月13晚,在家庭內對文革中的各類現象辯論時,為劉少奇等人鳴不平,並批評毛澤東以及對其的個人崇拜。當夜被丈夫和兒子舉報,隨即被捕定罪,經安徽省革命委員會核心小組批準,於1970年4月11日公審判處死刑,當日被槍決。1980年7月16日獲平反。#以史為鑒知興替#

方忠謀(1926年-1970年4月11日)安徽樅陽縣人。1949年參加解放軍,1965年退役後任安徽固鎮縣醫院門診部副主任。文革初期與其夫皆被審查批鬥。1970年2月13晚,在家庭內對文革中的各類現象辯論時,為劉少奇等人鳴不平,並批評毛澤東以及對其的個人崇拜。當夜被丈夫和兒子舉報,隨即被捕定罪,經安徽省革命委員會核心小組批準,於1970年4月11日公審判處死刑,當日被槍決。1980年7月16日獲平反。#以史為鑒知興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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