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某市火车站附近发生了一起令人无语的案件。一名21岁男大学生与一名失足的48岁

又莲聊娱乐 2023-07-16 08:55:30

辽宁某市火车站附近发生了一起令人无语的案件。一名21岁男大学生与一名失足的48岁女子发生关系,期间两人发生争执。由于朱某持续时间太长,失足女子不忍报警,最终两人双双落网。案件发生在最近的凌晨。牛,一个女人,打扮得漂漂亮亮,在火车站附近寻找猎物。大学生朱路过,牛拉着朱向他推荐特色服务。听说价格便宜了,朱有点心动。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两人谈妥价格为50元,场所由牛免费提供。随后,朱某兴致勃勃地跟着牛某来到了出租屋。牛看到朱昏迷的样子,一定是没有经验,以为很快就能拿到钱。不能以貌取人,海不可量!朱虽然不太懂男女之事,但毕竟初生牛犊不怕虎,20分钟也没结束。牛急了,不耐烦的催促朱说,快点,别人不到5分钟就完了,这么长时间5单都做完了。朱只是不理会牛的催促,却是不慌不忙的态度。牛觉得自己遇到了流氓。一怒之下,拒绝继续发生性关系,开始驱赶朱某。朱认为牛没有道德底线,直接教训了几下,又花了20分钟才完成。牛某想到自己只收了50块钱,时间长了还被打,别提有多恼火了。一怒之下,牛直接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警察将这两个人带回审问,他们都承认了自己的行为。经司法鉴定,认定牛某的伤情构成轻微伤。 牛知道自己也会被抓去报警。看来真的是忍无可忍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格尊严,不管是大学生还是失足女。即使她们靠卖身赚钱,也不能随意侮辱她们的人格。作为一个大学生,朱的思想道德素养似乎还是有点不足。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本案中,朱某在牛某的引诱下,与其协商以50元的价格发生关系,依法应认定为卖淫,两人均应受到处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朱某对牛某拳打脚踢,以暴力威胁其继续与自己发生关系。从牛要求停止的第20分钟开始,朱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朱故意伤害是强奸的手段,属于手段和目的的暗示,仅以强奸罪论处。造成上述重伤结果的,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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