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女子下班回出租房,洗完澡没穿衣服就躺床上,跟远在深圳的男友语音聊天,她一抬头,竟然发现天花板上有个摄像头,把她气的火冒三丈,她在这里住了1个月了,岂不是被看光了?可房东却说,女子是第一个租客,摄像头是她自己安的。
(案件来源:潇湘晨报)
这天,魏薇在公司给办公室做了大扫除,累出一身汗。
下班后,她回到出租房,就迫不及待的洗了个澡,让清透柔和的水,冲去一身的汗渍和疲惫,她顿觉神清气爽。
她刚擦干头发,还没来得及穿衣服,远在深圳,和她异地恋的男友窦志就发来了视频电话。
因为她身上不着寸缕,就没好意思接视频,而是选择了语音通话。
她索性躺在床上,两人情话绵绵互诉衷肠起来。
魏薇无意间的一个抬头,瞥见了天花板上,有一个黑色的东西,她立马警觉起来,不由自主的拿起被子护住了身体。
“天花板上有个东西,天啊,不会是摄像头吧?”魏薇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在和男友说话。
男友也吃了一惊,让她先不要下结论,先确认一下。
魏薇掀起被褥,把凳子搬到了床上,踩着凑近天花板一看,惊出一身冷汗,还真是一个摄像头。
这可让魏薇又羞又恼,她租下这间公寓才一个月,而回到家就一身清凉,是她居家习惯,谁会想到,房顶竟然有一只电子眼,这不被看光光了吗?
她顿时火冒三丈,窦志告诉她先稳住,先报警再联系房东,他也准备从深圳赶过来,帮她处理。
但魏薇觉得,深圳到福建八百多公里,不值当让男友折腾一趟,她自己就能处理好,没让男友过来。
魏薇打了报警电话,又联系了男房东。民警和房东,几乎是一前一后赶到的。
警方人员检查后发现,天花板上,千真万确安着一个摄像头,而且是通过蓝牙接收器控制,范围只有几十米。
范围只有几十米?这说明什么呢?说明那个始作俑者,就在她所租住的这套公寓里。
房东把房子交给了一个公寓管理公司,而公寓的管理者,一口咬定,魏薇租住的这套公寓,才装修一个多月,她是第一个租客。
所以,管理者的意思不言而喻,他们怀疑,监控是魏薇自己安装的,为了达到某种目的。
而魏薇却认为,是公寓里的工作人员为满足自己的特殊癖好,偷偷装了摄像头。
警方人员则认为,当务之急,为了保护魏薇的隐私,应该当着双方的面,把监控销毁。
魏薇当然怕隐私泄露,那样自己还怎么见人,也没多想就同意了。
没想到,罪证销毁后,双方竟然扯起了皮。
因为,魏薇觉得这个公寓太不安全,坚持要求退租,她要重新租房,剩下的房租她不要了,但是得把850元的押金退给她。
可公寓方却觉得,魏薇狐狸尾巴藏不住了,她就是想提前退租,怕违约不退她押金,所以才安装监控,嫁祸于人,就为了退押金而已。
因为,公寓方对其他公寓进行了排查,发现只有魏薇这套房有摄像头。
他们更肯定了自己的猜测,既然合同没到期,魏薇违约在先,凭什么给她退押金?
公寓方的说辞,可把魏薇气坏了,她一个女孩子,住的好好的,不是迫不得已,她干嘛要搬来搬去?
她如果狮子大张口,提出了巨额赔偿,公寓方这么怀疑她还有心可原。
可她没有要求赔偿,剩余的房租也不索要,只要求退押金不过分吧?毕竟,在公寓天花板发现摄像头是不争的事实,她怎么可能自己安摄像头,然后反咬一口!
在警方人员的调解下,最后双方各退一步,公寓同意退魏薇500元,但前提是,魏薇必须在调解书上写明“摄像头与公寓无关”,就怕魏薇找后账。
魏薇当然不同意,如果写上这句话,就等于承认了这摄像头是她装的了,为了500元,舍弃名誉的事,她可不干。
双方争执不下,魏薇决定走司法程序,为自己讨个公道。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出租房里发现摄像头,公寓管理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民法典》第766条规定,出租人应当保证出租的不动产,符合安全使用的条件,因不符合安全使用条件造成承租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从租赁合同签订那一刻起,魏薇有按月缴纳房租的义务,而公寓方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而他们提供给魏薇的,却是有监控的房子,如果监控是公寓方安装的,他们就构成违法了,如果不是他们装的,他们也构成侵权。
2、在公寓方侵权的情况下,魏薇有权要求公寓方退回押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如果魏薇还想继续租住,她有权要求公寓方拆除摄像头,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并赔偿自己的损失。
如果她不想继续租住,在公寓方违约在先的情况下,她有权要求退还押金,并赔偿自己的损失。
3、如果摄像头是公寓方工作人员安装,构成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二条,采取安装摄像头,进行偷拍,窃听,窥探别人,散布别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是500元以下的罚款。
对此,你怎么看?
時光煮雨
这民警付主要责任了!第一时间销毁证据,这啥鬼操作!摄像头传输是要有目的地的,网警过来分分钟知道具体位置,一来就销毁摄像头这操作属实牛逼了!
lele 回复 11-24 09:50
这肯定是胡扯,,警察怎么也不可能蠢得销毁证据。。
四叉路口
蓝牙连接的 查手机蓝牙连接不就行了
乐哈哈
小编想象力太丰富了 思想对了 文章写乱了
元型
偷窥个人隐私属于违法,监控还没查到是谁安装的,就把监控销毁了,这是死无对证了
流云
要是别有用心的人装的,早就装网络摄像头了,插卡版的摄像头便宜又实用,闲的没事干装个传播距离近的蓝牙摄像头?还装得明显的地方?这是怕人家逮不住你?
想拥有北极鲶鱼的九位数
自导自演的吧?
『纯以。尋』
不知道有指纹比对么[抠鼻]
有缘无分爱一场
房东免费看现场直播
用户17xxx27
敢做不担,有毛用,活该罚
用户35xxx00
毫无人品,厚颜无耻的人既然有脸说别人装的,这个应该拿去验一下指文,这样他们就没话说了,
淡然
你问我怎么看,摄像头又不是我装的,我去哪里看?
lele
胡扯,,警察绝不可能销毁证据
阿封
如果是租客自己装的那应该怎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