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以置信!”江苏镇江,720人竞拍一个刑事案犯使用过的手机号,起拍价100元,保证金20元,每次加价幅度2元,最终竟然拍出超2614万元的高价。(来源:长江日报等)
手机号作为实力的象征,但是这个手机号码是18611999999,虽然尾号是6个9但也并不是十分稀缺。
而也正是如此,引起了网友热议。
有网友说,真是贫穷限制了想象,真不知道2000多万元买个手机号有什么意义!
也有人说,保证金只有20元,大不了不要了。估计是拍着玩呢。
还有人说,这个价格真是太离谱了,该不会是在洗钱吧?
[安律说法]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拍了就一定要吗?不要有什么后果?
1、首先,《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从法律上来说,合同一经生效,就对双方产生约束力,而合同成立生效一般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过程。
拿拍卖一事来说,传统的拍卖中,拍卖公告属于要约邀请,买受人举牌竞价属于要约,拍卖师落槌属于承诺。
换句话说,一旦拍卖师落槌,买受人与拍卖人的买卖合同就已经成立,这种情况下买受人就不能再反悔,如果反悔购买,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网络拍卖与传统的拍卖相同,只是说拍卖师落槌变成了以公告的形式确定最终的买受人。
2、其次,司法拍卖,不同于一般的拍卖行为,还有相应的特别规定。
一方面来说,司法拍卖的违约责任比较明确。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4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25条第2款还规定了,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换句话说,如果毁拍不只是没收保证金那么简单,还需要承担重新拍卖的费用等。
另一方面来说,如果本身就没有购买的意愿,而故意哄抬价格,还属于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及最高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87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最后,拍卖行业比较特殊。拍卖具有诸如价值发现、资金融通、优化资源配置和拓宽销售渠道等功能。
实践中,犯罪分子通过高价竞拍,从而将非法资金以巨额支付拍品价款的形式安全、迅速地转移资金,以达到洗钱目的的案件并不少见。
具体到本案,1个不是那么特别的手机竟然拍出了2000多万的高价,确实令人怀疑有没有不法目的。
据悉,竞买者是一位姓肖的自然人,不知道其最终会不会付款,但是付不付款,可见其都已经摊上事了。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你才是胖子
18几真不值,137 138还是可以的
鎶衹是餐饮ed搬運工
切10块钱都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