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冤吗?”重庆,一食品加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发现70公斤过期的辣椒,因考虑安全问题,果断扔掉,万万没想到,这一做法引来了当地市场监督局的注意,监督局以浪费为由,处以该公司行政罚款5000元。网友:过期辣椒不扔掉,难道要坑害消费者吗?
近来有这样一件事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在重庆有一家食品加工公司,以生产辣椒制品为主。
有一天,他们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了一批70余公斤的辣椒已经过期。
按照一般情况,过期的食品是不能继续使用的,否则会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威胁。
于是,这家公司做出了一个看似合理的决定:将这批过期的辣椒全部扔掉。
然而,这一行为并未逃过当地市场监督局的注意。
在例行的检查中,市场监督局发现这家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将过期的辣椒直接当做垃圾倒掉,认为这种行为构成了严重浪费。
经过调查核实,确实有70余公斤的辣椒过期后被扔掉。
于是,市场监督局决定对这家公司进行行政罚款5000元。
这个消息传出后,引来网友的一片质疑声。
有网友质疑:辣椒过期,绝对不能食用了,又不能扔,那么企业或个人该怎么处理呢?一直放着?
还有网友质疑市场监督局有落井下石的嫌疑,辣椒面发霉,又不是食品加工公司故意的,食品加工公司已经受到了损失,又要被处罚,这不是雪上加霜吗?让人寒心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