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人民警察!”山东聊城,60岁农村老汉,到城里摆摊卖西瓜,岂料,三轮车钥匙却被城管拔走没收,眼看已经是深夜10点,老汉无法回家急得直哭,无奈之下报了警。可警察来后的一番霸气操作,令老汉当场下跪痛哭! (来源:大风视频)
夜幕降临,城市的霓虹灯闪烁,街头巷尾弥漫着淡淡的炊烟。
在这个繁忙的城市角落,一个60岁的农村老者,老陈,正坐在自己的小三轮车旁,摆着一排新鲜的西瓜,希望通过卖水果来补贴生计。
然而,他的美好计划却因为城市的规矩而变得扑朔迷离。
老陈的三轮车停在繁华的街头,路边摆摊的人来来往往,城市的脉搏在夜幕中跳动着。
老陈朴实的脸上洋溢着希望和努力,他默默地等待着顾客的到来。然而,不久后,一群穿着制服的城管人员走了过来。
"老头儿,你知道在这里摆摊是违法的吗?" 一名城管人员板着脸问道。
老陈有些懵懂地看着他们,手足无措,仿佛是一个被大海淹没的小船。
"违法?我哪知道呀,我就是想赚点钱,过个好年。" 老陈委屈地说道。
城管人员却不为所动,一位年轻的城管二话不说,突然把老陈的三轮车钥匙拔了出来,高高扬起,冷笑着说:"没了钥匙,你也回不了家了,算是给你的教训,明天不能再来了!"
老陈看着自己的三轮车被摆平,心头如被一把刀割,泪水在眼眶中打转。
此时,已经是深夜十点,寒意袭来,城市的喧嚣渐渐消散,只留下老陈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寒冷的街头。
老陈不知所措地站在那里,眼泪夜幕中闪烁,他的心情愈发沉重。孤独、无助,仿佛所有的希望都在这一刻破碎。
就在这时,一辆巡逻车悄然停在了老陈的身旁。两名民警走了下来,他们看到老陈狼狈的模样,心中不禁生出一股同情之情。
"大爷,发生什么事了?为什么这么晚了还在这里?" 一位民警关切地询问。
老陈擦干眼泪,含泪诉说了刚才发生的一切。民警听罢,脸上露出一丝不悦。
"这不是欺负人吗!好,你别担心,我们来处理这件事。" 另一位民警决然地说。
于是,一位民警迅速取出手机,拨通了城管的电话。电话那头,是城管的一名负责人,面对询问,他显得有些不以为然。
"老头子自己不守规矩,还想怪我们?"
民警冷冷一笑,直接给城管的负责人打电话:"你让老人家半夜10点怎么回家?你在哪里?快把钥匙送过来!"
城管负责人闻言,顿时有些不自在,但还是勉强答应了。在电话的那一头,他嘟囔了几句,表示很快就会赶到。
很快,城管负责人带着钥匙赶到了现场。民警接过钥匙,没有客气地让城管负责人站在一旁,直接将钥匙交给老陈。
老陈接过钥匙的瞬间,眼中的泪水又涌了出来,却是因为喜悦。
"谢谢,谢谢你们!" 老陈感激地说道,竟然下跪向民警表示感谢。
两位民警连忙上前将老陈扶了起来,劝慰道:"老兄,别这样,我们只是尽我们的职责。你还是早点回家吧,路上小心,以后注意遵守规矩。"
场面上,突然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周围的围观群众,有的在议论纷纷,有的在为老陈鼓掌,有的在对警察表达感谢。整个街头,瞬间变得喧嚣而热闹。
那么,从法律上我们应当如何看待此事?
1、城管没收老陈车钥匙的行为如何认定?
城管部门作为城市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有权对市区内的商业活动进行规范,以维护市容市貌和公共秩序,有权对违法摆摊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守法定程序,并保障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本案中,城管人员直接拔走钥匙的行为略显简单粗暴,未能充分保障老陈的合法权益。
2、如何看待民警为老陈追回车钥匙?
警察作为国家公权力的重要代表,负有维护社会治安和保护公民安全的职责。《警察法》明确指出,人民警察应积极救助处于困境中的公民。
在城管扣押老陈的三轮车钥匙后,老陈因夜深无法回家,报警是一种合法的维权方式。
此外,民警在处理这一事件时采取了合适的方式,通过电话联系城管并要求其迅速送还老陈的三轮车钥匙,保障老陈的基本权益。
这里也要告诫,我们行政执法部门在执行公务时更加注重执法的方式和程序,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有温度的执法,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掌声



智君弈
聊城非法占道严重,容易出车祸